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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為何生活水平提高不公平感似乎還強了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09日 08: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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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中國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破題

  分好“蛋糕”促和諧 ——怎麼看分配不公

  2010年兩會召開前夕,新華網開展了“你最關心的話題”網絡民意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分配不公問題在18個選題中位居第一。兩會期間,分配不公問題也是代表委員們討論的一大熱點,成為議案提案涉及最多的問題之一。這從某種程度説明,分配不公問題已引起社會各方面高度關注,廣大群眾對解決分配不公問題、緩解目前過大的收入差距充滿期待。

  收入分配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關係改革發展穩定的全局。解決好分配不公問題,讓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任務,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然要求。

  ● 當前我國存在哪些分配不公現象?

  公平,一般地講,反映的是人們追求利益分配合理性的價值理念。分配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內容,也是實現社會公平的重要體現。

  中國自古就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傳統。新中國的成立和社會主義制度的確立,為實現分配公平奠定了根本制度前提。在計劃經濟條件下,我們曾實行單一的按勞分配製度,人們之間收入差距不大,但趨於絕對的平均主義,挫傷了人們的勞動積極性。改革開放後,逐步確立了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實踐證明,這一制度適合現階段國情,激發了社會創造活力,促進了社會財富的極大增加。

  但也要看到,在人們收入水平普遍提高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分配不公的現象,許多群眾對此反映比較強烈。

  比如,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偏低。近年來,我國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趨勢。數據顯示,2007年,居民收入佔國民可支配收入比重為57.5%,比1992年下降10.8個百分點,而政府收入和企業收入卻呈快速上升趨勢。

  比如,普通勞動者收入偏低。據統計,從1997—2007年的10年間,勞動報酬佔國內生産總值的比重從53.4%下降到39.74%。儘管這裡面有統計口徑變化的影響,但總體而言,我國勞動報酬佔比是呈逐年下降趨勢。有學者認為,當前初次分配中“強資本、弱勞動”趨勢不斷強化,勞動在各種生産要素中的地位不斷下降。

  比如,壟斷行業收入畸高。一些行業憑藉國家賦予的壟斷地位輕而易舉獲取高額利潤,並將其轉化為員工的收入和福利。而這些過高收入與員工的勞動貢獻和企業的真實業績並不相符。

  再比如,一些不合理收入沒有得到有效規範。如一些單位私設“小金庫”,巧立名目濫發津貼補貼、非貨幣性福利等;一些行業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漲價;一些行業人員收受紅包、回扣、出場費等。這些被稱之為“灰色收入”、“隱性收入”的部分,往往難以統計,也難以納入收入調節範圍。

  還比如,違反分配政策的現象大量存在。一些地方最低工資標準調整不及時,與經濟發展和物價水平不相符。一些企業不執行國家最低工資標準,不按規定給工人繳納各種社會保險,隨意壓低、剋扣工人工資,特別是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久治不絕。

  由於分配領域種種不公問題,導致我國群體之間的收入差距不斷擴大。從城鄉之間看,城鄉居民收入比從1978年的2.36:1,擴大到2009年的3.33:1;從區域之間看,東西部地區城鎮和農村居民收入差距較大,2009年浙江、貴州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為24611元、12862.53元,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分別為10007元、3000余元;從不同群體之間看,高收入階層財富增長較快,中國已成為世界第二大奢侈品消費國,而另一方面,我國絕對貧困人口超過4000萬人,低收入群體還有2.7億人。

  國際上通常把基尼系數作為衡量收入差距的重要指標,一般認為,當基尼系數處於0.4—0.5,表示收入差距過大,超過0.5則意味著出現兩極分化。據有關方面測算,目前我國基尼系數約為0.47。對我國這樣一個典型的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國家,雖然基尼系數並不能全面反映我國居民收入差距,但我國目前收入差距過大已是不爭的事實。

  當然,收入差距並不完全是分配不公造成的。其中也有由於個人能力大小、努力程度不同、貢獻高低造成的差距,這種差距是必然的、應該的,是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表現,也是社會發展的重要動力。只有那些不合理、不合法原因造成的收入差距,才是分配不公的表現。

  因此,理解分配不公關鍵是要明確分配公平的標準是什麼。在初次分配中,主要應看分配與勞動等各種生産要素的貢獻是否相稱,貢獻多則收入多,反之則收入少;在再分配中,主要應看政府是否通過稅收、轉移支付、社會福利等手段對分配進行必要的調節;在三次分配中,主要應看高收入群體是否承擔社會責任,拿出部分財富幫助困難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