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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地今起上調最低工資 海南居首漲幅超30%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01日 13: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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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7月1日)起,河南、深圳、陜西、安徽、海南等省也開始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幅度除深圳外,其餘各省均在20%以上,其中海南一類地區工資增幅為31.7%,位列全國之首。

  全國總工會相關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今年共有27個省區市上調或上調最低工資標準,這為推進收入分配改革,邁出了關鍵步伐。

  上調幅度平均超20%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兼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稱,“上調最低基本工資,是各地根據實際,考慮到本年經濟發展態勢已經企穩以及物價上漲等情況,為了更好地保證低收入勞動者的基本生活所作出的安排。”

  記者注意到,和上半年已經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的省市不同,自7月1日開始上調工資的各省,其上調幅度基本都在20%以上,諸如安徽的上調幅度為25.9%、雲南為22%、湖南為27.8%、河南為23%等。

  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蔡繼明表示,“這些年來,我國最低工資水平遠低於世界平均水平,現在各地調整之後,工資標準提升的空間還是很大。”

  資料顯示,中國最低年收入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5%,全球排名159位。

  蔡繼明稱,綜合考慮企業的承受能力後,“十二五”期間,我國的最低工資水平應逐步達到世界平均水平。按照《最低工資規定》的要求,最低基本工資各地應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

  在蘇海南看來,如果有些省市去年未做調整,今年也就應該調整。如果去年做了調整,考慮到當地今年物價上漲、社會平均工資水平提高等因素,如有需要,今年也可以再調整。

  考驗中小企業承受力

  最低工資標準是根據勞動者及其贍養人口最低生活費用、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社會平均工資增長、經濟發展水平以及就業狀況等各方面綜合考慮後制定的。因此,蘇海南認為,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不會對企業造成負面影響,這是綜合多種因素後的安排,充分考慮了各地企業的整體承受能力。但是不排除有些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可能會有壓力,極個別的可能會承受不了壓力。

  蔡繼明表示,上調最低工資肯定會對當地的勞動成本造成影響,政府應在上調工資的同時,給企業更多的優惠政策,比如稅收方面。

  海南省在今日上調最低工資,之前執行的標準為:一類地區630元、二類地區530元、三類地區480元,該標準在全國排名為倒數第六。此次調整後,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增幅31.7%,為830元;二類地區增幅37.7%,為730元;三類地區增幅高達41.7%,為680元;增幅躍至全國第一。

  如此高的調幅能否落實?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工資福利處李處長稱,“上調最低工資時,廣泛徵求了各方面的意見,綜合了海南各項經濟指標。同時海南的企業收入狀況比較良好,大部門企業對調整之後的工資水平都能承受,因此執行不存在困難。”蘇海南稱,工資上調會出現“水漲船不高”的情況。譬如,一些企業將現行低於新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人工資調整到等於新標準,同時,又把原來高於新標準的工人工資下調到等於或稍高於新標準,也即各類工人的工資都向新的最低工資標準看齊。如此一增一減,企業並未多花錢。(每日經濟新聞)

  北京:

  今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將上調至每月960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最低小時工資標準上調至11元。據市人保局估算,按此次“調標”力度,北京約有10萬低收入勞動者將會直接漲薪。

  深圳:

  除了去年,深圳自2005年以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每年調整都在15%左右。同時,今年廣東省從今年5月1日開始上調兩成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城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後已達到1030元/月。深圳目前最低工資標準為特區內1000元/月、特區外900元/月。

  財經專欄:

  無論是在收入分配體制形成的主導力量方面,還是在具體的切分財富“蛋糕”的過程中,政府都扮演著無可替代的“主角”。也就是説,在收入分配體制改革中,政府的職能轉型和角色矯正才是真正的關鍵

  提出這一問題絕非空穴來風。近年來,社會不公平已經成為老百姓最為痛恨的現象。溫家寶總理認為“社會不公已經威脅到社會穩定”。但總有一些經濟學家站出來,用所謂的“統計數據”或“研究成果”,提出類似“中國貧富差距被人為誇大”這樣的結論;甚至有學者公開發文認為:“老百姓是因為公平觀不正確導致認為社會不公平,當下中國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要公平。”所以,對“社會公平與否到底由誰評價”的回答,就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