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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創投第一人劉曉人集資詐騙 一審判死緩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30日 10: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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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紅鼎創投創始人劉曉人涉嫌集資詐騙一案,有了最新進展。昨日(6月29日),本報記者獨家獲悉,劉曉人因集資詐騙1.41余億元,已被湖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死緩。

  《每日經濟新聞》去年曾率先刊登系列報道,有著“民間創投第一人”之稱的原紅鼎創投創始人劉曉人,因涉嫌鉅額集資詐騙向公安機關自首。

  涉案金額1.41億 一審判死緩

  “一審判決已經下來了。”昨日,一不願透露姓名的司法系統內部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表示,根據湖州中級人民法院對劉曉人案的一審判決結果顯示,劉曉人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該內部人士稱,劉曉人被控兩項罪名,一是集資詐騙,一是抽逃資金,其中前者是主要的罪責。

  紅鼎創投專門從事互聯網領域的天使投資,也被當時的輿論譽為國內本土風投業界的開創者;劉曉人也被圈內稱為“民間天使投資第一人”。在創辦紅鼎創投僅僅3年之後,劉曉人卻“投案自首”,走進了浙江省德清縣經偵大隊。

  據當地檢察院當時的認定,從2006年7月至案發,犯罪嫌疑人劉曉人以經營紅鼎創業投資公司為名,虛構集資用途,以高額回報為誘餌,累計集資達2.1527億元,無法償還集資款1.9757億余元。據知情人士透露,湖州中院一審認定集資詐騙金額為1.41余億元,而集資詐騙也是劉曉人主要的罪名。

  追回多少損失不明

  滬上資深律師、漢路商務諮詢公司董事長曾智紅對 《每日經濟新聞》表示,法院認定標準較檢察院要更為嚴格,因此,一般集資詐騙金額法院認定規模會更少些。

  據記者了解,根據湖州中院一審判決結果,劉曉人除被判死緩,還被處以沒收全部個人財産,以及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但昨日該內部人士並未向記者透露該案追回了多少損失。

  而據此前辦案民警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採訪時透露的消息,當時劉曉人歸案後供認,“錢已經沒有了”。

  辦案民警介紹稱,劉曉人集資來的資金,主要流向三個方面,大部分民間集資款已用於支付每月5~6分的高額利息;一部分資金用於購買汽車、房産等資産;另外,還“花了幾百萬元”在紅鼎創投的項目投資上。

  但也有債權人對公安機關追回損失表示些許樂觀情緒。一位債權人向記者反映,劉曉人在德清當地仍有不少房産,加之劉曉人集資詐騙金額巨大,應該不會都被花光了。

  而上述內部人士對記者表示,目前湖州中院的判決,仍是一審判決結果,並非終審判決,劉曉人仍可在相應期限內提出上訴,“目前該案已報至省高院。”

  該人士也同時表示,目前尚無法透露有關部門在該案中追回多少損失,但法院會根據情況,逐一聯絡債權人商議賠償事宜。

  背景資料

  劉曉人,男,生於1965年8月4日,祖籍浙江昌化上溪村。

  17歲時,劉曉人就以500元初始資金開始創業,經營根雕、雞血石、工藝品和茶葉貿易,賺得第一桶金。他曾表示:“這些傳統業務每年給我帶來2000萬元利潤。”

  2006年7月15日,劉曉人聯合另外5位自然人,成立了紅鼎創業投資有限公司,註冊資本3000萬元。宣傳資料稱,紅鼎創投是一家“以本土民營資本為主體的風險投資機構”,專門從事互聯網領域的天使投資,計劃3年內投入資金1億元。

  隨著劉曉人名氣越來越大,經歷越來越神奇,越來越多素不相識的人被他“忽悠”進來。他找他們借錢,然後“以更高的利息,將錢貸給別人,從而獲取息差。然而好景不長,2008年底,浙江的中小企業大量倒閉。眾多向劉曉人借錢的企業還不了款。以前“有借有還”的他不得不開始面對現實。“只能後賬還前賬,但是高額的利息又會擴大資金黑洞。”2個億的債務每個月僅利息就需要支付約500萬元左右,如果加上尚未公開的融資,每個月劉曉人支付的利息至少有上千萬元。

  到了2009年5月4日,被債權人追討而難以脫身的劉曉人,不得已下選擇了主動報案。就這樣,集資上億元而無力償還的劉曉人向浙江省德清縣公安局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