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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90%化粧品未標“全成分” 新標誌難看懂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23日 17:1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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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2009年10月1日起實施的《化粧品通用標簽》規定,從2010年6月17日起,所有在中國境內生産並銷售或進口報檢銷售的化粧品,均需在産品包裝上真實地標注配方中全部成分的名稱,但6月17日前生産或者進口的産品還可繼續銷售直到保質期結束。

  昨日記者在福州各大商場及超市發現,目前僅有近10%左右的品牌産品採用了新標簽。據悉,大部分舊標産品的過期日在2012年前後,以此推算,市場上的化粧品要全部實現“全成分標誌”,還需一至兩年時間。

  保質期未過 上新標得等等

  “我們的化粧産品都是按批次量進貨的,現在也只能等舊批次産品賣完後,再聯絡新標簽産品進駐福州。”隆力奇福州公司代理商黃先生説。據悉,一般日化産品的保質期都在兩年至三年。按照日化産品的流轉時間,市場上想要看見所有化粧品“全成分”標誌,至少還需要一至兩年時間。

  在楊橋路永輝超市,記者粗略計算了一下,護膚品貨架上有超過50款不同品牌的産品(型號),但按新標執行的産品只有5款,因為6月17日前生産或者進口的産品還可繼續銷售直到保質期結束。

  “但是,一旦發現6月17日後生産的産品未按規定執行新標簽的,我們將聯合工商局等部門以質量問題做相應的産品沒收、下架處理。”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人提醒。

  成分太專業 新標誌難看懂

  根據規定,化粧品中加入量大於1%的成分,必須標明名稱,且應按加入量由多到少排列,而加入成分量小于1%的則可在之後以任意順序標明。

  不過,據記者不完全調查發現,大多化粧品的成分有10種—15種,成分最少的為4種,是一款植物眼霜,成分為精純橄欖油、透明質酸、金縷梅和TRF;成分最多的為28種,是一款美白麵霜,成分為丙二醇、棕櫚酸異丙酯、辛酸/癸酸甘油三酯、角鯊烷、碳酸二辛酯等。

  在福州好又多(花開富貴店)超市,記者隨機採訪了幾位正挑選化粧品的市民,所有被訪者都不知道化粧品“全成分標誌”。

  市民李小姐説:“雖然産品的各種成分都列出來了,但絕大部分都不認識,就更別提對其功效的了解程度了。”不少市民都反映,新標簽太專業難看懂。

  此外,新標實施雖給了緩衝期,但舊標簽産品應該如何處理最恰當呢?

  福建省美容美發化粧品行業協會負責人徐女士建議,商家可以與廠家聯絡要求退換貨,或以促銷的方式加快舊標簽産品的銷售進度。(記者 吳靜 劉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