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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化粧品成分全部上標簽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17日 09: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臺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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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費者認為,雖然新標識難懂但買起來更放心

  SOD、維生素C、保濕因子……從今天開始,這些在化粧品上常見的成分名稱將逐漸被超氧化物歧化酶、抗壞血酸、透明質酸鈉等標準成分名詞所替代。

  根據2009年10月1日起實施的《化粧品通用標簽》規定,從2010年6月17日起,所有在中國境內生産並銷售或進口報檢銷售的化粧品,均需在産品包裝上真實地標注配方中全部成分的名稱,但6月17日前生産或者進口的産品還可繼續銷售直到保質期結束。昨日記者在廣州各大商場及超市發現,目前已經有部分品牌産品採用了新標簽,但佔比不足兩成,預計全部化粧品都換上新標簽還需要一到兩年時間。

  不足兩成産品換標簽

  據記者了解,2008年6月17日,國家質監總局與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佈的《化粧品通用標簽》(以下簡稱“規定”),其中與“全成分標識”有關的條款從2010年6月17日開始正式執行。也就是説,化粧品企業對於“全成分標識”的實行有兩年的緩衝期。

  記者昨日在廣州部分商場及超市採訪發現,雖然已經有部分品牌的化粧品産品採用了新標簽,但在市場上的佔比仍然比較低。例如,力士沐浴露、夏士蓮洗髮水、威露士系列沐浴露等均已經實現了“全成分標識”,相比之下寶潔旗下的舒膚佳沐浴露、玉蘭油沐浴露及水漾系列化粧品等産品均未按新規標注,此外,大部分的本土品牌也都是在使用著舊標簽。強生、歐萊雅、旁氏等旗下只有部分産品執行了新標準。在番禺某大型超市,記者粗略計算了一下,在護膚品貨架上有超過40款不同品牌的産品(型號),但已經按新標執行的産品只有六七款,佔比不足兩成。

  新標識仍需兩年替換

  根據規定,化粧品中加入量大於1%的成分名稱必須標明,且應按加入量由多到少排列,而加入成分量小于1%的則可在之後以任意順序進行標識。但根據規定,今年6月17日前生産或者進口的(未表明全部成分的)産品還可繼續銷售直到保質期結束。

  目前,一般日化産品的保質期都在兩年至三年,如果計算上一般日化産品的流轉時間,上海香料研究所顧問金其璋教授估計,全部化粧品都以“全成分標識”狀態出現則還需要至少一到兩年時間。而記者在超市看到,目前大部分舊標産品的過期日在2012年3月以後。

  消費者

  新標識難看懂

  記者在超市中現場採訪了幾位正挑選化粧品的市民,所有被訪者都不知道化粧品“全成分標識”。

  被訪的李小姐表示:“如果現在讓我挑,有全成分説明的會更靠譜一些。能把産品的各種成分都列出來,至少證明這個企業更有責任心。”比如,那些宣稱“全植物”、“純天然”、“無添加”的化粧品“是不是純天然,看看成分表就知道了”。

  不過李小姐也表示,在看了“全成分標識”才發現絕大部分的成分都不認識。在採訪中,有不少市民反映新標簽太專業難看懂。

  專家

  不懂標識讀指南

  上海香料研究所顧問金其璋教授:在歐美等國家,甚至一些發展中國家都在執行化粧品“全成分標識”,剛開始執行時消費者可能都不懂。例如,三聚氰胺,一開始我們都不懂,但現在所有的人都知道食品中有這個成分的不能吃。推行“全成分標識”不僅是讓消費者可以明白消費,還可以方便國家的監管。對於難懂的成分問題,中消協以及中國香料香精化粧品工業協會剛剛發佈了《化粧品全成分標識解讀指南》,將化粧品中的標準名轉化成通用名,並標注其在化粧品中的實際作用。消費者可以在全國各地的消費者協會或者消委會網站取閱,同時也可登錄衛生部網站查詢具體的化粧品成分目錄。

  業內

  有新標識産品更“新鮮”

  廣州某日化公司銷售部負責人:現在選購日化産品,消費者最好去選擇有“全成分標識”的産品。從某種程度上説,有了新標識的産品一般都要更“新鮮”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