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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6月21日 08:4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近日,一篇題為《發生在我身邊的冤案:警察拘留維權業主;助長黑惡勢力氣焰》的博客廣受關注,作者馬少華是中國人民大學新聞系副教授。博文稱,北京樂府江南小區業主在維護自己合法權利時,業委會委員周敬東被打傷,不僅沒有受到警方的保護,反而在警方叫去“協助調查”之後遭治安拘留14天。
6月10日,中國青年報記者見到了拘留期滿的周敬東。他表示,一定要為自己和小區討回公道。
更換物業起風波
樂府江南小區位於北京市海淀區,開發商是北京天平房地産開發公司(以下簡稱“天平公司”),物業管理公司則是天平公司老總阮永恒妻子名下的世紀恒景物業公司(以下簡稱“世紀恒景”)。
小區2005年建成並開始入住,2007年初,業主們開始籌建業主委員會。經過10個月爭取備案的漫長歷程,到當年10月26日,樂府江南小區業主委員會終於成立。
2008年年底,業委會組織召開了全體業主大會,在2/3以上業主同意的情況下,通過了重新選聘物業公司的決定。隨後,業委會組織公開招標,向包括世紀恒景在內的多家物業公司發出了邀請。但世紀恒景拒絕參加投標。“天平公司和世紀恒景不願意承認業委會的合法權利。”業委會副主任王勇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説。
2009年9月,長城物業公司中標,並與全體業主簽訂合同,約定是年6月1日開始履職。2009年12月30日,業委會、天平公司、世紀恒景和長城物業公司終於達成了《四方協議》,小區物業管理權得以在法律上實現了交接,結束了小區物業管理權屬混亂的狀況。
但樂府江南小區並沒有平靜下來。交接後發現了一些遺留問題,其中小區車庫權屬問題特別突出。
樂府江南小區共有600多個地下車庫,其中300多個是天平公司的産權車庫,其他300多個是人防車庫。在《四方協議》中,除小區內商業樓(1號樓)、地上車庫和會所暫時由天平公司自管外,包括地下車庫在內的所有物業都移交給了長城物業。
然而,在長城物業接管小區後不久,天平公司在沒有告知長城物業和業委會的情況下,以物業擁有300多個産權車庫的産權和人防車位收益權為名,把地下車庫託管給了天下城商品交易市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下城”)的保安部門。
天下城保安進入小區後不久,天平公司以車庫管理室是其産權房為由,令天下城保安撬開車庫管理室門鎖,強行將長城物業和業委會趕出物業管理辦公室。業委會報警,田村派出所民警則稱這是經濟糾紛,讓去法院起訴。
天下城保安進駐地下車庫後,以2009年5月31日到12月30日部分業主沒有繳納物業費為名,將這些業主的私家車鎖上,或在業主開車出行時堵住出口。而業主們認為,這期間世紀恒景在樂府江南小區屬“非法滯留”,法律上不構成事實服務,業主們有權不繳納物業費。
周敬東在業委會負責監督小區安保工作。“這位在小區論壇上網名‘楚壯士’的鄰居,他的品性的確像他給自己取的網名一樣:正直、堅忍,有豪俠之氣,曾多次為保護業主的産權利益在地下車庫與開發商非法聘用的另一物業公司的保安對峙。”馬少華的博客中這樣寫道。
“周敬東不厭其煩地去協調天下城保安和業主的糾紛,也不知道多少次報警,警方卻始終説不是他們的管轄範圍。”業委會成員張學華説。
車庫權屬引發暴力事件
今年5月25日晚,積累多時的矛盾終於演變成一起暴力事件。在鬥毆中,除周敬東外,業主李智蛟和王軍(化名)受傷。
記者從當天的監控錄像上看到,周敬東、長城物業工程人員、小區保安共約10人,由一工程人員帶一工具盒,保安隊長小田手裏有一木棍,天下城保安開兩輛車進來,有15人,幾乎每人都手拿鋼板、鐵棍。周敬東等三四人被圍起來打倒在地。
業主馬楠(化名)是這場事件的目擊者。“真是非常慘烈的一幕!那應該是電影電視劇裏才有的場面!我眼睜睜看著周敬東等人被人圍毆。”馬楠躲在車後用手機報了警。
記者在醫院見到被打業主李智蛟,他的左臂打進兩根鋼釘,由一塊鋼板固定著。病歷上這樣記錄著:“左橈骨遠端粉碎性骨折,右髕骨骨折,皮膚擦傷。”
據李智蛟講述,5月25日上午,他和妻子張學華出門辦事,在地下車庫取車時被天下城保安攔住去路。“他向我叫囂:‘你敢從這裡過,就別想再開回來。’”李智蛟和張學華只好打車離開。
晚上回家後,李智蛟想起鄰居的車被噴上白漆的情形,不放心自己的車,於是來到地下車庫查看情況。結果看到天下城的保安丁某帶著一幫人,拎著棒子和鋼管見人就打。他抓緊往外跑,一邊跑一邊報警。
李智蛟報完警,回頭看到周敬東被一群人圍住毆打,於是折回想拉周敬東。這時對方將他圍起來就打。
李智蛟向警方指認了暴力事件的“指揮者”——天下城保安隊長丁劍鋒。“他們打紅了眼,見人就打,幾個來取車的業主也被追打。”
記者就此事採訪丁劍鋒,他的説法是,周敬東帶著數十名長城物業的保安,拿著木棍等,先動手打了他們,而他弟弟被打傷。就事件的起因,丁劍鋒説,“我們和樂府江南小區業委會及長城物業一直有矛盾,原因是我們租了天平公司的車庫。這個車庫包括産權車庫和人防車庫,人防車庫按照誰投資誰收益的原則,也是開發商受益。我們租了車庫,但是業委會和長城物業卻多次阻撓我們對車庫進行管理。我們衝突過幾次,但是我們從來沒有第一個動手過。”
問到為什麼要鎖業主的車,堵車庫通道,丁劍鋒説,“我們租了車庫,就有權管理車庫,當然也要收租金。長城物業卻把車庫租金收走,我們找他們要,他們説沒有錢。雙方的矛盾就在這點。”他認為車庫的産權是天平公司的,有權力出租,他們向産權人租車庫也是合理合法的。
“小區建成交付後,即便擁有部分車位産權,開發商也只是一個‘大業主’,沒有權利在不告知物業公司和業委會的情況下簽訂‘單邊協議’。”張學華説。
“人防車位産權屬於國家。按照‘誰投資誰收益’的法律規定,收益權也屬於購買小區的全體業主所有,而不是天平公司。”業委會副主任王勇告訴記者,今年2月小區召開了業主代表會議,決定收回人防車位收益權,同時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定人防車位收益權屬全體業主,人防車位租金由長城物業成立專門賬戶管理。
業委會成員維權被拘留
馬少華在博客中講述,5月25日當晚,親友們在醫院急診室看到周敬東。周敬東臉上的血跡還沒有擦乾,額頭、鼻梁和嘴唇都是腫的,門牙被打斷了一顆,渾身是土。
令業主們意外的是,“在維權鬥爭中被打傷的周敬東不僅沒有受到警方的保護,反而在被警方叫去‘協助調查’之後治安拘留14天”。
“警方的這一決定,不僅在小區居民中嚴重損害了法律的尊嚴,損害了維權業主對法律的期待,而且助長了無良開發商的氣焰。與警方的處置相伴隨是,發開商派人封閉了由小區全體業主選聘的新物業公司的辦公室。一場對全體業主的反攻倒算開始了。”馬少華在博客中這樣寫道。
周敬東的女兒在幾天后就要參加高考,鄰居們和周敬東妻子一起,編織了一個善意的謊言,告訴她爸爸去出差了。馬少華則擔負起開車接送和給她指導填志願的任務。
事後周敬東向記者講述,被拘留後,他決定絕食以示抗議。頭兩天裏,他沒有吃飯。被關押在一起的,還有小區保安隊隊長小田。攀談之下,他才知道這就是指認他的人,這是他們兩個人第一次交談。
小田告訴周敬東他在派出所裏受審的情況,並向周敬東道歉,還説出去之後如果翻案需要證人,一定會站出來。
小田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他5月18日第一次來到樂府江南小區,5月20日正式接任該保安隊長職務,在5月25日的鬥毆現場他也並不知道哪個人是周敬東。“直到一起關押在看守所裏,我才認識周敬東,我對他很愧疚,所以答應他出來後給他做證人。”小田説。
回憶起事發當日情形,小田説:“是我們公司的陳主管給我打電話,讓我去車庫看一下情況,別讓打起來了。”於是小田帶著4名保安隊員來到地下車庫。
“我們到的時候,雙方正在車庫管理室那兒對峙,管理室外一共四五個人,手裏沒拿任何棍棒武器。雙方開始爭吵後,我的隊員説,找根木棍防身。”隊員遞給小田一根木棍之後,很快他看著一群人拿著鋼板、鐵棍和刀具衝了過來。
不久,小田便被警方帶到田村派出所“配合調查”。從5月25日晚上到27日中午被移交至看守所拘留前,小田做了6次筆錄。“他們不停地問我認不認識周敬東,我回答不認識,他們就用腳踹我或者打我耳光,還用塑料條打我頭。他們不給我水和飯,我偷偷給同事發短信,27號早上吃到同事送來的第一口飯。我受不了了,在第六次錄口供的時候招認周敬東組織了鬥毆,隨後就被移交到看守所了。”小田説。
警方稱辦案過程完全合法
6月10日,周敬東拘留期滿,警方給他的答覆只有一份《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上面寫著:行政拘留14天,罰款500元,原因是“指使劉小剛,宋春題對丁劍平和張貴福進行毆打,致使丁劍平和張貴福面部及左腳受傷。拘留期:5月26日至6月10日。”周敬東家人稱,14天后的這份處罰決定書,是他們第一次看到的,也是唯一一份書面決定。
周敬東認為警方在辦案過程中存在瑕疵,表示一定要討個説法。
6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辦公室副主任胡蓉就此事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據介紹,案發當日長城物業保安劉某等人在樂府江南小區地下車庫用木棍、滅火器等打砸位於地下車庫的天下城市場辦公室,致使天下城市場管理人員丁劍平及張某受傷(經法醫鑒定均為輕微傷)。後天下城其他管理人員趕到事發現場與小區業委會、小區保安人員發生肢體衝突。在此過程中,天下城市場管理人員丁劍平持鐵棍將業主李某頭部、腿部打傷(法醫鑒定為輕傷),杜某用拳頭將業委會周某面部打傷(法醫鑒定為輕微傷)。
至於周敬東被拘留的原因,是因為長城物業多名保安向警方證實,是周敬東指使保安人員打砸天下城辦公室。按照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周敬東及長城物業公司劉某、宋某、王某,天下城市場管理人員杜某等人被行政拘留,丁劍平則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
“田村派出所民警在辦理此案過程中完全是依法開展工作。”胡蓉強調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