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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第二十六次會議,會議專題研究了加強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問題。
會議強調,資本市場發展必須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依法誠信經營是最基本的市場紀律。監管部門要依法加強投資者保護,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確保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信息披露,壓實仲介機構責任,對造假、欺詐等行為從重處理。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金融委在4月第二次強調打擊造假和欺詐。在4月8日的第二十五次金融委會議上,就曾提出“堅決打擊各種造假和欺詐行為”的要求。從這兩次會議的內容可以看出,中央對於打擊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投資者保護權益空前重視。
我國資本市場正處在改革全面深化階段。嚴格的市場監管、規範的信息披露、完善的投資者保護機制,是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必要條件,也是維護市場穩定的前提基礎。新《證券法》新增“投資者保護”專章,更明確了投資者保護的法律地位和依據。
我國投資者數量高達1.6億,其中95%以上為中小投資者。他們不僅是市場的參與者,更是提升市場活力的關鍵要素。中國資本市場30餘年,是他們擔負起了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千斤重擔和歷史責任。因此,有效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就是在保護和激發中國資本市場的活力與動力。
資本市場常説一句話,“信心比黃金更重要”。一個乾淨、公平、法制的市場正是投資者信心所在。中國資本市場從來不缺資金,投資者們需要的是更加公平的市場環境,更加自律的上市公司,更加誠信的仲介機構,更需要的是穩穩的財富獲得感和安全感。
4月金融委兩次會議很清晰的傳達出這樣的信息,實現這一切,就是要“市場與法制”雙拳並舉。一方面進一步深化以註冊制為代表的資本市場改革,用更加開放、更加成熟的市場規則讓資金向實體經濟流轉得更加順暢。同時,加強監管,強化《證券法》與《刑法》的聯動,加快構建中國的集體訴訟制度。“讓違法者傾家蕩産、牢底坐穿”、用法律去約束上市公司的行為、去凈化資本市場的生態,為億萬投資者撐起保護傘,為實現資本市場的樞紐作用,發揮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功能保駕護航。(資料來源:央視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