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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作弊黑色産業鏈:橡皮、耳機藏玄機 圍巾上藏顯示器

315 來源:央視網 2018年07月30日 15:39 A-A+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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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視網消息:人生中有各種各樣的考試,這些考試小則影響個人前途命運,大則關乎國家選人用人,而考試,考的不光是能力和知識,還有誠信,考試作弊喪失誠信,輕則讓人不恥,重則違法犯罪。

  但有些人為了達到個人的目地,選擇鋌而走險,這就給了組織作弊的人以犯罪的土壤,甚至形成花樣繁多的黑色産業鏈。

  前不久,在2018年國家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時,湖南常德一考生打個噴嚏,竟從耳朵裏飛出一個米黃色的小東西,經鑒定是一個微型考試作弊耳機。警方以此為突破口,端掉了兩家組織考試作弊的教育培訓機構,抓獲13名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的犯罪嫌疑人。

  在北京海淀法院,記者見到了同類型的作弊耳機,它的大小和黃豆粒差不多,記者嘗試著將它放入耳朵後發現,即使沒有頭髮遮擋,外人也很難察覺。法官告訴記者,隱形耳機和偽裝成橡皮、圍巾的顯示器是一套完整的考試作弊裝備,耳機可以聽,如果沒聽清楚,顯示器還可以看。

  近年來考試作弊的器材隱蔽性和欺騙性越來越強。在北京2017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中,30余名考生使用電子器械作弊。在北京房山法院,記者見到了他們作弊用的電子器材,另外還有眾多的筆袋,打開筆袋,記者發現裏面除了考試竊聽用的數據線,還有挖耳勺和一小塊小的吸鐵石,那麼這個東西他們會用來幹什麼呢?

  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法官 董傑 :這個耳機如果放在耳朵裏面因為太小了,容易産生危險,而且不容易取出來,大家看,這個是有磁性的,只要一吸就出來了,如果確有必要的話,還可以通過這個挖耳勺給它掏出來

  這個土黃色的方塊你第一眼看會覺得是一塊橡皮,但當記者將它轉過來時,會發現它是一個帶有液晶屏的顯示器;這樣的一條女士圍巾,如果不是記者刻意展示,你根本就發現不了它的上面竟然也嵌了一塊液晶顯示器,而這些都是考試作弊用的答案接收器。

  考試作弊團夥化 形成利益鏈條

  記者在對多起組織考試作弊案的採訪中發現,考試作弊呈現出團夥化、專業化的趨勢,犯罪團夥成員之間分工明確,犯罪非法所得也根據事先約定、按比例分成。

  “上設備,費用房建3萬,市政4萬,首付定金1.5萬,星期五操作培訓。如果沒通過,除了3千元設備費不退,其餘的全退,也可以第二年繼續操作。”這是湖南常德警方,抓獲在2018年國家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中組織作弊的犯罪嫌疑人時,從其手機上固定的證據。可以看出,犯罪團夥向作弊考生收取的費用兩科達到了7萬元。

  法官介紹,目前,組織考試作弊已呈現出團夥化、專業化的趨勢,他們一般以教育培訓機構為依託,有的專職負責購買作弊器材、組織考試作弊;有的專職負責網上招募作弊考生、線下培訓;有的專門負責竊取考題、招募槍手提供答案。比如在海淀法院審理的2017年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考試組織作弊案中,被告人章無涯作為主犯,是整個考試作弊案的組織者,作弊器材由他負責購買;被告人張宗群、張夏陽是他的直接下線,呂世龍又是張夏陽的下線,他們三人負責招募作弊考生,將章無涯購買的作弊器分發給學員,並組織培訓學員使用。

  在團夥作案、分工明確的同時,利益也層層分割,章無涯向張宗群、張夏陽收取的費用是每名考生兩萬元,先預付1萬,通過後再交1萬。而張宗群、呂世龍等向作弊學員收取的費用有的3萬,有的4.5萬元。 在北京房山法院審理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作弊案中,犯罪鏈條更為明確,有三名被告人專門負責從考場內往外竊取試題,其中兩人假裝報名參加考試,一人從考場內偷拍試卷,一人躲在廁所裏接應,費用是7000元。

  打擊源頭 警方搗毀作弊器材窩點

  考試作弊行為是利用不正當的手段謀求利益,既是個人誠信缺失,嚴重的也是違法違紀乃至犯罪行為,必須予以嚴厲打擊。

  而針對考試作弊犯罪的“黑色産業鏈”,警方也加大了對生産銷售考試作弊器材環節的打擊力度。

  今年4月,山東莒南縣公安局網安大隊民警在網上巡查時發現,有人通過互聯網非法銷售竊聽、竊照設備,其中包括米粒式無線耳機、橡皮短信接收器等考試作弊用器材。

  經過偵查,警方最終鎖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並將其抓獲。在李某租用的一處倉庫裏,警方查獲了大量竊聽、竊照設備。

  犯罪嫌疑人 李某 :像對講機加耳機加模塊,(進價)三百多塊錢,一般賣五百多塊錢。

  據李某交代,這些竊聽竊照設備是他從深圳上線那裏買來的,然後他再通過網絡向全國各地銷售。山東莒南警方趕赴深圳,發現了李某的上線高某,以及向高某供貨的趙某、許某等人,在當地警方配合下,山東警方成功將高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搗毀生産加工竊聽、竊照考試作弊器材窩點2個,繳獲包括考試作弊用的無線電發射、接收等竊聽、竊照器材600多件。

  警方提示,依照我國刑法規定,為他人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作弊提供作弊器材的,和組織考試作弊人員一樣,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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