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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醫科大學附屬兒童醫院 劉曉
2016年版《中國ADHD臨床診療指南》明確指出6歲以上ADHD(注意力缺陷多動障礙)可接受藥物治療。但據調查了解,家長從孩子確診ADHD後能夠接受行為矯正,但對是否行藥物治療存在疑慮。
有位ADHD患兒的爸爸去拿藥,自己親自吃了好幾天,確認沒有什麼不良感覺,才按照醫生的要求給孩子服用。還有位ADHD患兒已經用藥很長一段時間了,效果很好,但由於患了重感冒,胃口變差,家長認為是藥物的影響,擅自停藥導致病情反復。另外,有些家長雖然按照醫生處方拿了藥,卻遲遲不給孩子服用,耽誤了治療。糾結要不要服藥反映出家長愛子之心,可以理解,其原因在於很多家長“兩個不了解”:一是不了解ADHD的病因;二是不了解ADHD藥物對患兒有什麼作用。
控制行為、注意力、情緒的“司令部”都在大腦前額葉、基底節、海馬,而研究發現ADHD孩子的這部分發育不夠成熟,神經遞質(相當於“司令部”的信號兵)不足。那麼問題就來了,腦發育不夠成熟,吃藥有什麼用呢? 打個比方,馬車爬坡,動力不足爬不上去該怎麼辦?再來一匹馬吧。那麼,治療指南建議使用的一線藥物哌甲酯是中樞興奮劑,就是拉車的另外一匹馬,作為ADHD患兒大腦神經遞質的補充,類似于成年人工作時喝咖啡以興奮大腦的作用。由於是發育的問題,需要長期服用藥物補充,因此不能擅自停藥。
不是所有的醫生都可以對ADHD患兒進行藥物治療,治療指南對於藥物的使用有嚴格規定,只有經過專科培訓的醫生才可以有處方權。在用藥過程中家長一方面要信任醫生,遵從專科醫生意見;另一方面自己要做好用藥記錄和及時反饋,有助於醫生調整藥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