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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政府近日發佈的《關於建立分級診療制度的實施意見》提出,發揮基本醫保政策引導作用,引導患者有序就醫,在不同級別、不同類別醫療機構之間建立相互聯絡的首診、會診、轉診流程和機制,為患者主動提供全程、連續的診療服務,逐步形成分級診療就醫格局。
《意見》指出,患者在太原行政區域內就醫,應選擇居住地或發病時所在地附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接受首次診治。需要轉診的患者,按照醫生建議、患者自願、雙向轉診原則,由首診(全科)醫生提出轉診建議或意見,遵循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縣級醫院(或城市二級)和三級醫院自下而上或自上而下的順序轉診。超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和服務能力的疾病,優先轉診至二級醫院,急危重症可以越級轉診至三級醫院。二級醫院為患者流向三級醫院的轉診手續辦理機構。根據醫療服務能力,患者可以在同級醫療機構之間或綜合醫療機構與專科醫療機構之間轉診。三級醫院對常見病、多發病患者和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應及時向下轉診。(記者 崔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