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提出,支持、引導房地産開發企業積極應對市場變化。房地産開發企業要根據市場變化和需求,主動採取措施,以合理的價格促進商品住房銷售。 各地政府也出臺了一系列的房地産政策:“限定開發商利潤率為8%”、“普通商品房實行政府指導定價,上漲幅度不得超過5%”、“房地産企業領取預售證前需先到物價局核價備案”、“銷售還沒有完全結束的項目,銷售的剩餘房屋的價格不能高於5月14日之前銷售的最高價格”。2008年8月,南京市房管局又出臺“二十條”新規,不準開發商低於成本價銷售。2009年,房價會不會降,房價該不該降? 商品房如何定價?誰來定價?誰來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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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