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春運價格違法最多罰20萬元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2月06日 14:07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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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是春運第一天,江西省價格管理部門向參與春運的全體運輸企業提出要求,有關春運的票價政策及相關信息必須在車站、碼頭、航空港的各售票點張榜公佈,明碼標價。
為便於廣大旅客進行監督,這個省的價格管理部門向需要出行的旅客推薦了簡明的旅客票價計算公式:旅客票價=計程旅客運價 旅客乘車里程+其他收費(車輛通行費、公路客運附加費、旅客站務費及中央空調服務費),在此基礎上,再查出某一輛具體客運車輛的型號、相應通行費等,即可確定這條線路的具體票價。
對春運經營者存在的違法行為,例如擅自製定客運途中商品或服務價格,提前或推遲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自立收費項目或自定收費標準等,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可視情節輕重處以2萬元至20萬元不等的罰款。
責編:紅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