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2月16日 17:28 來源:
最近一段時間,關於中國人文明素質的討論很是多:先有中國遊客在國內國外旅遊景點的不文明,亂丟垃圾隨意吐痰等等,真是丟人現眼;再有説國人喜歡亂闖紅燈,上樑不正下樑歪,問題嚴重到得讓交警上街抓違章小孩、自娃娃抓起了;這幾天“狗患”討論最熱門,一場對不文明養狗者聲勢浩大的媒體審判正如火如荼。這些討論貫穿著一個基調,就是“中國人的不文明,緣于其嚴重缺乏規則意識”。這個判斷我是認同的。
何以缺乏規則意識呢?答案就多了。有的説是因為國人素質差,這是根深蒂固的厚黑文化劣根性和欠發達的經濟水平所致。有的説是因為違規的懲罰太低,人家新加坡吐口痰就罰幾百新元,人家美國亂養狗的話主人可能被罰得傾家蕩産,咱這兒太小兒科了。還有説這緣于總體法治文明的落後、以貪小便宜為榮的文化惡習等等。我認為,這些歸因都太表面、太片面,都把人與規則割裂開來看,單純地認為人有問題或者規則有漏洞,所以“人才缺乏規則意識”,沒有從人與規則的交互關係中,深刻分析“不守規則”何以成為一種民族性。
如果用互動的關係考察中國人潛意識對規則的態度,再對比那些嚴守規則的民族就會發現:中國人每談起規則時,潛意識中都會預設著一個嚴厲的管制者,一個制定規則並執行規則,對違規者進行懲罰的人;想象這個人站在自己旁邊盯著自己要講規則,規則給人們的是一種“服從命令”的想象;人們與規則不是親密無間渾然一體的,中間預設了一個管制者。而一個嚴守規則的國家的人説到規則時,潛意識中則沒有管制者的概念,而是自己與鄰居共同的利益感覺,是與另一公民平等的契約。
“服從命令”與“尊重契約”之間的規則認同差異,就是中國人何以缺乏規則意識,而許多國家的人尊重規則的根本原因。
中國人之所以缺乏規則意識,正在於潛意識中那個預設的管制者。國人對規則的理解是“別人管”,一個或多個有權對自己處罰的管制者,盯著自己要遵守規則。可管制者是不可能如影隨形地跟著每個人的,所以當一個人感覺不被盯著的時候,他就會不講規則。在這種“服從命令”的規則想象中,遵守規則是一種負擔,而不守規則能找到一種佔便宜得利的感覺,甚至會在違規中産生一種逃避懲罰的快感——我想,我的不少同胞或多或少會在闖紅燈中感覺佔了便宜,洋洋自得;會因某次違規未被抓住,而體驗到一種違規快感。
當一種規則本身預設了需要一個管制者,只有在他的隨時監管下才能運轉時,人們哪還會養成自覺遵守規則的意識?
我們許多部門制定規則時,總是想把法律或規則當做一種控制社會、管制百姓的工具,在規則中留給管制者一個至高無上的地位,想著通過管制讓人守規矩,通過權力的威懾讓人臣服,而不是諸訴于公民內心崇高的道德法則和對公共秩序共同的利益感覺。於是,便獨斷地制定規則“塞給”公眾去遵守和服從,而不是尊重社會自治的理念,讓公眾參與自主訂立規則。
我的朋友童大煥説得很好:“良好的規則和規則意識的建立,必須源於公民平等自由的參與,而不是強者的邏輯弱者的服從”——當我們的許多規則是依賴“強者的管制邏輯”建立起來,而不是依賴內在的權利平等、程序正義、公正執行,不是依賴市民自治、公共契約的理念建立起來,規則如何會得到自覺運行?管制者的監督確實可以讓人畏懼懲罰,可管制者不可能永遠“在場”,權力不可能如影隨形,甚至大多時候都是“不在場”和“缺席”的,這時候,違反規則會成家常便飯。與手持罰單的那個人打“遊擊戰”,違反一個未經公眾參與制定的規則,不會有什麼道德壓力和心理負擔。
而在許多國家,規則是通過尊重公意的公共選擇過程建立起來的,那是公眾為維護共同秩序而訂立的一種契約。在契約下,公眾守不守規則不是與哪個管制者週旋,而是內心的另一雙眼睛,與周圍的無數雙鄰居的眼睛。契約“薰”出的則是一種叫“交互主體性”(黑格爾稱作“主體間性”)的公民品質:即內心中不僅把自己當做主體,而且把另一個可能受自己行為影響的人也當做主體,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雖然這些國家的契約中對違規也有處罰,甚至比中國重很多,但這種對處罰的敬畏不是服從哪個主權者的命令,而是公眾在共同的利益感覺中對違規的估價。
在預設的管制思維下,當公眾不守規則時,許多人便會循著管制的思維開出加重處罰強化管制的藥方,比如進門搜查公民違規養狗,以實名制約束博客“胡説八道”,權力直接干預網絡視頻惡搞等等——孰不知,管制加碼只會加重國人對規則的尊重意識,強化公民與管制者的衝突。試問,權力再強勢再無所不在,能無時不刻如影隨形地盯著公眾嗎?
責編:紅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