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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實關注解決農民養老問題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3月21日 14:54 來源:CCTV.com

  自2000年我國進入人口老齡化社會以來,社會各界十分關注城鄉養老問題,尤其關注如何解決農民養老問題。

  根據我國的國情,雖然在近期就建立覆蓋城鄉的一元化的養老保障體制是不現實的,但如何切實解決農民養老問題已成為迫在眉睫的大事,也是社會公正的必然要求。從農村實際出發,積極建立切實有效的農民養老保障體系,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面臨的重要課題。

  一、當前我國農民養老狀況及存在的問題

  2005年底,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達1.44億,其中60%分佈在農村。絕大多數農民老年人靠家庭養老。我國政府立足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積極發揮土地保障和家庭贍養功能,探索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努力保障廣大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解決了不少實際問題,但還遠遠不能適應農村老年人口的需求。

  一是我國人口老齡化超前于經濟社會發展,也就是我們常説的“未富先老”。在現階段國家不可拿出更多的足量的經費滿足老年人口的需求。我國長期以來的城鄉二元結構,使得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相對滯後,農村老年人口的養老保障、醫療衛生、社會服務等問題日益突出。從總體上看,在廣大農村還未建成社會保障制度。據調查,通過五保供養、最低生活保障、困難救助方式保障基本生活的老年人比例很小,90%的老年人無法通過社會養老渠道獲得基本生活保障。部分農村老年人口的貧困問題還比較突出。

  二是目前絕大多數農村老年人沿用幾千年來世代相傳的兒女養老模式。但由於社會變革給新舊兩代人在倫理道德、價值觀念等方面造成的代際隔閡,加之家庭小型化等原因,傳統的家庭養老關係已經開始鬆動,“重小輕老”現象卻很普通。據有的調查報告反映,一些有兒女的老人倒不如無兒女的老人。調查數據顯示,有52%的兒女對父母感情麻木,有些地方虐待老人的現象時有發生。

  三是20世紀90年代,部分農村進行的養老保險試點由於種種原因大多已停止。一些地方雖然在繼續堅持,但發展也不順利,尚未激發起農民參保的積極性。

  四是當今農村許多青壯年外出打工。老人得到的家庭照顧明顯減少,有的只留下老人照顧留家兒童。

  五是應保未保的“五保”人員還有不少。有些地方在供養標準上大打折扣,供養標準低於地方人均收入水平。五保戶治病難的問題依然突出。如何讓農村養老院走出供養資金不足的困境,仍是個不可回避的問題。

  六是大多數農村老年人沒有開展學習和文體活動的場所,不能滿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對解決農民養老問題的建議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中提出,要“逐步加大公共財政對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投入。進一步完善農村‘五保戶’供養、特困戶生活救助、災民補助等社會救助體系。探索建立與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我們應當認真落實中央的要求,高度重視解決農民養老問題,努力開創解決農民養老的新局面。

  1.各級政府應承擔起責任,要把農民養老作為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抓好。把提高農村老年人生活保障水平、完善為老服務機製作為各級政府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考核指標之一。要從構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把切實解決農民養老問題列入各級政府的議事日程,使廣大農村老年人分享到經濟發展的成果,積極開闢農民養老的新紀元。

  2.把家庭養老納入社會化管理。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家庭仍然是解決農民養老的主要依託和供養來源。要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的傳統美德,營造敬老、養老的社會環境,積極發揮孝道在調節家庭關係、實現代際和諧、維護社會穩定的作用。針對新形勢下農村家庭養老遇到的矛盾和困難,要在全國農村大力推廣簽訂家庭贍養協議書的做法,並對其強化社會化管理,建立多種形式的激勵機制和監督機制,充分發揮政府指導、輿論引導、典型帶動和基層組織的保證作用,把家庭養老提高到新的水平。

  3.依法保護老年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法確定贍養人在這方面必須履行的義務,繼續發揮土地養老的保障作用,以解決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來源。要妥善解決被徵土地農民的養老問題,確保其長遠生計,逐步將被徵土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在這方面決不留下後遺症。

  4.調整、充實和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要加大輿論宣傳力度,教育引導處於勞動年齡的農民樹立新的養老觀念,不斷增強積累和自我保障意識,樹立早期投入、自我供養的新理念,在未老之前就為將來的養老生活打下身體基礎和經濟基礎。對當前農村養老保險採取“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政策扶持”的籌資方式進行調整、充實和完善。建議遵循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則,在有條件的地區應調整財政支出結構,適當地對參保農民進行補貼,形成個人、集體、政府共同籌資的機制,以提高農民參保積極性,擴大保險覆蓋面。對投保期交納較少,現已進入領取養老金年齡的參保農民給予適當的補助。

  5.因地制宜發展農村養老服務事業,逐步拓寬為老社會服務途徑。一是繼續為五保人員辦好養老院;二是有條件的地方可多方籌資興辦為一般老年人提供服務的養老院;三是有條件的行政村可建設老年人活動中心;四是廣大農村可依託村委會或農村社區服務中心,為家庭養老提供生活照料、疾病護理、文化娛樂等各方面的服務。

  6.在建立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過程中,應制定一些對老年人實行優待優惠的措施。

  7.在集體經濟發展較好的農村,提倡為老年人發放養老補貼。

  8.建立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這項獎勵扶助制度的建立將成為解決農民養老問題的一項有利保障措施,這個制度應當長期堅持、全面落實。

  (全國政協人資環委副主任楊魁孚委員的發言)

責編: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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