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我國一些農村建立了村級老年協會,並開展了受到老年人歡迎的活動。
這些老年協會開展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提高了老年人的健康水平,豐富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幫助特困老人克服困難,受到群眾好評;積極開展社會宣傳,樹立敬老、養老新風;調解家庭矛盾,促進代際和諧;批評不孝行為,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和社會正氣;實行群眾民主監督,反映老年人正當要求;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強化老年法律保障。可以説,這些老年協會已成為黨和政府聯絡老年人群體的橋梁和紐帶,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發揮著其他組織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目前建立農村老年協會遇到了諸多困難,其發展並不順利。
我認為,農村老年協會是我國進入人口老齡化社會後出現的新生事物,全社會都應當支持這一新生事物,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為其存在和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提供必要的有利條件。
1、應當明確,農村老年協會是老年人志願組織起來的非營利性的群眾組織,須在中國共産黨和政府的領導下,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為老服務活動,其具體職能應抓緊確定。
2、簡化登記註冊手續,為其提供方便。
3、老年協會活動場所應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有條件的可建設老年活動中心,不具備條件的可本著一室多用、設備共用的原則確定活動場所。
4、進一步理順老年協會與村支部、村委會的關係,充分發揮老年協會應有的作用。
5、為社會各方面支持農村老年協會開展活動制定相關政策和創造有利條件。
6、有關部門應當制定農村老年協會發展方案。
(兩會報道:全國政協人資環委副主任楊魁孚)
責編: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