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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雅的婚事》:底層人民同我們差不多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2月09日 10:52 來源:

    “底層人民並不更惡,也並不更善;並不更缺乏活力,也不見得更加擁有活力,實際上他們就同我們差不多。”

    王全安即將赴柏林電影節的新作《圖雅的婚事》,起源於報紙上登載的一個“嫁夫養夫”的故事,這樣的故事我們每個人幾乎都聽説過。王全安聲稱自己看到的版本發生在甘肅,電影中他將它移到了內蒙古,於是變成了一位蒙古族婦女為了養活殘疾丈夫,如何將自己再度嫁出去。應該説,不只是王全安,實際上我們近來看到的一批年輕導演的影片,都在關心社會生活,取材于當下,尤其是底層人民的生活狀況,這首先是值得嘉許的。電影不等於現實,但是電影要想取得活力,必然不能離開變動不已的洶湧現實。事實上,這部《圖雅的婚事》在製造現實的質感方面做得非常成功,有關草原、駱駝、帳篷等牧區生活的影像表現,不僅形似而且有一股內在的穿透力。飾演女主角的演員余男也非常敬業,表演風格嚴謹、有力道,經得起反復推敲。所有這些,都很容易令人不假思索地喜歡這部影片。

    但是我仍然要説,目前影片提供的這個故事本身是有問題的。對於殘疾的丈夫不離不棄,某種忍辱負重的精神當然是正面和需要正面評價的。但問題在於她還要嫁人,要為自己尋找另外一位夫婿,情況就變得複雜起來。如此她與新夫婿的關係有兩種可能:一種是相互沒有感情,就像這位叫做圖雅的女性在影片的某處説的,誰願意一同養活丈夫巴托就嫁給誰;另一種是兩人之間相互有感情,這樣符合現代性愛觀念,否則尋找新丈夫就和“尋租”差不多了。影片的後半部安排了這樣一位小夥子,他與圖雅自由戀愛並結婚。

    那麼問題就來了:一方面是忍辱負重的圖雅,一方面是有著新歡和性愛的圖雅,這兩者之間的角色怎麼轉換、怎麼承擔?當然,應該説這兩者都是善:帶著前夫生活是一種善,與新夫婿魚水之歡是另一種善,但是善與善加起來,未必等於更大的善。實際上,善與任何東西一樣,不能過於擠在一起,否則就演變成了惡。哪怕出發點是好的,實際結果未必就好。古話還説“忠孝不能兩全”。設身處地想一想,一個女人她一日三餐給兩個男人做飯,晚上與其中的一個上床,這叫個什麼事?也許與前夫的感情目前已經演化為親情、兄妹之情,但這些都是比喻的説法,事實上,巴托不是圖雅的任何親人,作為孩子的父親,他與圖雅是一個男人與一個女人的關係。

    即使當他殘疾了,喪失性能力了,也還是這樣。誰也都不能説一個殘疾人“還要怎麼樣”?儘管迫於巨大生活壓力,生活中不免有人會這樣認為,但是作為承載價值的文化産品,電影中對這種歧視則不能簡單認同。難道作為一個窮殘疾人就沒有自己的尊嚴?就可以每晚平靜地看著自己的妻子與別的男人上床?實際上,影片對這一點是有估計的,在圖雅新婚的喜宴上,新舊兩任丈夫當著眾人的面就掐起架來,此時的圖雅躲在一邊獨自垂淚,這預示了圖雅今後的日子並不好過,但是到底是一個怎樣的情況,影片到這裡就結束了,不去過問了,它主要是一個出嫁的故事。不管怎麼説,圖雅算是找到了心上人,觀眾大大松了一口氣。憑此便有理由斷定,影片對於這種“嫁夫養夫”的做法基本上是肯定的───她終於嫁給了一個自己所愛的人,這可以看做對她帶著前夫生活的一種獎賞。

    是否可能有這麼一種情況:圖雅執意要與前夫一道生活,她是在保存與前夫感情的情況下,愛上了另一個人。一個女人同時愛上兩個男人,面臨與兩個愛人相處的格局,這正是某種人性悖論的體現。但是拜託別忘了,這位叫做圖雅的女性,她身陷令她透不過氣來的物質困苦之中,她覓婿的最初動機是養活目前這一大家子,而不是城裏的“小資”想象的“自由地”愛上了兩個男人,這其中有什麼人性複雜性可言?以我的眼光來看,這並非有關人性的光輝或複雜性故事,而是一個在人性的水平線之下的故事。更準確地説,這是一個修正主義版的“烈女傳”。

    也許用魯迅先生的“哀其不幸”態度來對待圖雅是合適的,關於這個表達的後半句“怒其不爭”需要拿掉。我也相信如果是五四時期那個年代的作家,對這樣一件事情,不會簡單地採取當事人本身的立場,而是與之保持一定的距離,採取某種溫和批判的態度。從這個角度看過去,我要説我們這個年代的人們,對於人性的水準和要求,比起我們的前輩來,要低得多。

    不僅是這部影片。當越來越多的底層現實進入電影,越來越多的底層人民形象出現在銀幕上,在人們為之感到欣喜的同時,是否另外一個問題也同時浮現,即如何表現底層人民?如何講述底層人民的故事?非常有可能的是,如果處理不當,結果只能使得底層人民在鏡頭面前遭到又一次損害。在這個意義上,我對於《馬背上的法庭》這部影片感到憂慮。

    為了塑造獻身這樁神聖而辛苦事業的法官形象,這部影片將前來訴訟的苗族村民表現為一種對立面的存在:愚昧落後,不講法制也不講道理。為了一隻瓦罐鬧到法庭上來的一對妯娌,影片特地給了她們面部特寫,兩位女性看上去遲鈍、冷漠、不知世事。在辦理這樁不可理喻的案子的同時,有人來到“法庭”喧嘩鬧事,大吵大喊,那是因為他們家祖宗的“罐罐山”被別人家的豬拱翻了。解決的方式同上次一樣,老法官自己掏腰包將事情抹平,不存在任何法律的途徑可以解決。第三樁是一件離婚案件,那位離婚婦女趴在地上,圍著圈滿地打滾,同時喊著誰也不懂的土著語言,仿佛那是一隻不通人性的動物。説實話,當我看到這個鏡頭時,同為人類成員當中的女性,有一種深深被傷害的感覺。第四個案子中的當事人將跑到他們家地界內吃草的別人的羊,用作兒子婚禮上的大菜,遇到批評阻力之後竟然關起了自己的女兒,仿佛他是一個封建寨主。我相信一個即使是現代法制之外的社會,如果能夠延續至今,一定有他們之間的種種約定和處理問題的方式,而將這些男男女女的苗族村民表現得如此缺乏理性,如此“奇觀”不可思議,是不懂得尊重他們的表現。

    而他們都是請來的群眾演員!不知道導演是怎樣説服他們來幫助拍戲的。就像底層人民在其他方面容易受到傷害一樣,在影像方面或許也是如此。將電影鏡頭對準底層人民,所遇到的阻力比起其他階層的人們來説,可能要小得多,比較起來,他們更加容易“擺布”。其中部分原因是他們生活窘迫,沒有多少討價還價的餘地,部分原因是他們對於電影乃至整個外部世界接觸較少,並不清楚自己的形象到底會帶來怎樣的效果,甚至很有可能看不到自己參與演出的影片。在信息不對等的情況下,如何尊重群眾演員在影片中的表現,對於導演是一個道德考驗。

    同樣,對於故事中出現的底層人民的所作所為,如何不要降低了他們的身份,降低了他們的道德感、責任感和尊嚴,這些都是問題。很有可能出現的情況是:他們都這樣了,還怎麼要求他們?於是用另外一套人性的標準來看待他們,用另外一套人性的邏輯來解釋他們。比如在《雞犬不寧》中,小香玉扮演的素梅拿了人家丟失的兩萬塊錢就上了北京辦簽證,她就不應該有一點愧疚和不安?儘管她的丈夫也被別人敲走兩萬塊,但是她做下的事情還是應該由她本人來承擔。再比如在曹保平《光榮的憤怒》中,準備“起義”反掉惡霸四兄弟的村民們,他們表現得怯懦近乎猥瑣,恐慌近乎醜陋,儘管影片整體上想要造成一種“黑色風格”,但在這樣可憐人們的可憐表現面前,觀眾會因為有心理負擔而疑慮重重,干擾接受影片發送的信息。如果是需要“黑色電影”的對象,就請本國的中産階級多做一點貢獻吧。

    反過來的那種情況也是可能存在的:只要提及底層人民,就意味著一種善的存在,這不符合我們對於人性惡的認識。底層人民並不更惡,也並不更善;並不更缺乏活力,也不見得更加擁有活力,實際上他們就同我們差不多。(來源:南方週末,崔衛平)

責編:阿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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