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月22日電(記者魏武、劉奕湛)22日發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指出,要深化流動人口管理服務體制改革。
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有關部門的數據顯示,我國人口流動規模龐大,2005年為1.47億人。
“以農民工為主的龐大流動人口為農村增加了收入,為城市創造了財富,創出了一條城鄉融合發展、解決‘三農’問題的新路。”人口計生委有關負責人説,但流動人口的就業、子女教育等難度加大,管理服務體系嚴重滯後,統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面臨挑戰。根據形勢發展的要求,讓龐大的流動人口享有平等權利,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實現人口有序流動和合理分佈,化解可能引發的社會矛盾已迫在眉睫。
為此,決定強調,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結構,建立城鄉統一的人口登記制度,健全出生人口登記和生命統計制度,實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將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促進流動人口融入城市生活。解決流動人口在就業、就醫、定居、子女入托入學等方面的實際困難,逐步將進城務工人員納入社會保障體系,保護其合法權益。
決定要求,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統一管理、優質服務新體制。將流動人口納入流入地人口總數,實行以流入地為主的目標管理雙向考核。流入地按照“屬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務”的原則,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納入經常性工作範圍,提供與戶籍人口同等的免費服務。同時決定還指出,要強化社區流動人口登記制度,實現流動人口信息適時變動、異地查詢和跟蹤管理。
責編:張瀛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