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新春佳節,家家戶戶都要在屋門上、墻壁上、門楣上貼上大大小小的"福"字。春節貼"福"字,是我國民間由來已久 的風俗。據《夢梁錄》記載:"歲旦在邇,席鋪百貨,畫門神桃符,迎春牌兒……";"士庶家不論大小,俱灑掃門閭,去塵穢,凈庭戶,換門神,挂鐘旭,釘桃符,貼春牌,祭把祖宗"。文中的"貼春牌"即是寫在紅紙上的"福"字。
"福"字現在的解釋是"幸福",而在過去則指"福氣"、"福運"。春節貼"福"字,無論是現在還是過去,都寄託了人們對幸福生活的嚮往,也是對美好未來的祝願。民間為了更充分地體現這種嚮往和祝願,乾脆將"福"字倒過來貼,表示"幸福已倒""福氣已到"。"福"字倒貼在民間還有一則傳説。明太祖朱璋當年用"福"字作暗記準備殺人。好心的馬皇后為消除這場災禍,令全城大小人家必須在天明之前在自家門上貼上一個"福"字。馬皇后的旨意自然沒人敢違抗,於是家家門上都貼了"福"字。其中有戶人家不識字,竟把"福"字貼倒了。第二天,皇帝派人上街查看,發現家家都貼了"福"字,還有一家把"福"字貼倒了。皇帝聽了稟報大怒,立即命令禦林軍把那家滿門抄斬。馬皇后一看事情不好,忙對朱元漳説:"那家人知道您今日來訪,故意把福字貼倒了,這不是"福到"的意思嗎?"皇帝一聽有道理,便下令放人,一場大禍終於消除了。從此人們便將福字倒貼起來,一求吉利,二為紀念馬皇后。
民間還有將"福"字精描細做成各種圖案的,圖案有壽星、壽桃、鯉魚跳龍門、五穀豐登、龍鳳呈祥等。過去民間有"臘月二十四,家家寫大字"的説法,"福"字以前多為手寫,現在市場、商店中均中出售。
責編:賈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