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2月22日 16:29 來源:
我注意到在該劇中涉及到美國死刑制度的諸多細節,其中有許多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
美國雖然保留了死刑,但真正被執行的死刑數量卻少之又少。劇中主人公即死刑犯林肯是伊利諾伊州1976年以來的第13名死刑犯,亦即在近30年間,平均每2年執行的死刑還不到一例。在與林肯同一監獄的其他犯人中,有的犯人也有命案,但並沒有適用死刑,適用的刑罰是終身監禁,表現好的話,將來還有可能假釋出獄。顯然,即使在保留死刑的美國,其對死刑的適用是嚴格限制的。恰如福克斯河監獄典獄長所言:“無論死刑是否正義,但奪走一個人的生命並不值得慶賀,今天(執行死刑)的氣氛不可能歡快!”
在《越獄》中,我們可以深深感到程序正義的理念在美國深入人心。雖然死刑馬上將在24小時內予以執行,但林肯的律師仍在為其奔走,因為其享有申訴權,只要能有新的證據,法官即可下令推遲死刑的執行,這也是劇中為何林肯已經坐上了電椅,典獄長已經下令執行死刑的那一刻,法官仍可以下令停止執行死刑的原因。而且,在美國,州長對死刑享有特赦權,如果州長個人對該案心存疑問,可以直接下令停止死刑的執行。
在本劇中,有一處細節給了我深刻的印象,感受到了美國程序力量的強大,那就是,如果死刑犯坐上了電椅,但由於電路短路等原因而最終沒有將其電死的話,死刑的執行就必須重新制定程序,需要新的死刑令以及一份新的死亡通知書,由此將導致死刑會被推遲執行3個星期。即使在死刑執行前的幾個小時突然發現了本已完好的電路出現故障,修復工作也必須按照既定程序重新上報辦理,而不能直接檢修。所以,福克斯河監獄典獄長針對州長可能對林肯特赦、律師也正在為之奔走而祝他們好運時,記者問:“這是否表明你相信他是清白的?”典獄長會説:“這表明,我相信程序!”
這些在國人看來,都是難以理解進而認為是多餘而無必要的,卻正是程序正義理念的精髓之所在。當前沸沸颺颺的邱興華殺人案,其家屬和律師提出了對邱興華作司法精神鑒定,這本是合法又合理的程序上的要求,卻遲遲得不到相關部門的回復,非但如此,民間的喊殺聲不斷,惟恐其鑽了法律空子,何也?這反映了中國人程序正義理念的虛無,在這種虛無理念的主導下,邱興華家屬的正當要求只有被湮沒于非理性的民憤之中了。
從《越獄》中我們還了解到,即使是死刑犯,其人格、人權仍然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障。如死刑犯林肯在會見他的兒子時,獄警會考慮到他的感受而去除刑具;在林肯死刑即將執行的前一天由於他食物中毒,仍然得到了醫生精心的護理;執行死刑的時間安排在了深夜,從而最大限度避免了社會公眾對死刑犯心理的衝擊;在死刑執行前,執行官甚至給他準備了尿布,因為考慮到其在死去的那一刻,大小便會失禁。如此諸般,彰顯了美國社會的人文關懷底蘊。(來源:南方週末,作者:李風林)
責編:阿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