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2月13日 09:03 來源:
醫療廣告不能僅憑發佈者隨意忽悠,還要靠産品説話。從明年1月1日起,醫療廣告必須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對廣告內容進行成品審查。11月27日上午,國家工商總局、衛生部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經過修訂後的新的《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
此舉意味著國家執法部門對目前公信力日漸降低的醫療違法廣告開始重拳出擊了。
廣告限定8項內容
標點符號都不能變動
國家工商總局廣告監管司副司長李亞莉介紹説,2005年至2006年前三季度,全國共查處違法醫療廣告1.1萬餘件。醫療廣告中的虛假違法宣傳問題日益突出,已經成為廣告市場一大頑疾。僅今年前3季度,工商機關就查處違法醫療廣告4644件,佔查處違法廣告案件總數的12%。“目前違法廣告成本低,原有的1993年出臺的《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對違法分子難以起到震懾作用”。
從明年1月1日起,國家工商總局與衛生部重新修訂的《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將開始實施。新《辦法》明確了醫療廣告發佈前的審查制度,規定醫療廣告必須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對廣告內容進行成品審查,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後方可發佈。同時限制了醫療廣告內容,醫療廣告僅限于醫療機構第一名稱、醫療機構地址、所有制形式、醫療機構類別、診療科目、床位數、接診時間、聯絡電話等8項內容。李亞莉説,廣告內容審查之後,“連標點符號都不能再變動”。
不得涉及疾病名稱
禁用部隊的名義
新《辦法》規定,醫療廣告不得出現涉及醫療技術、診療方法、疾病名稱、藥物,保證治愈或宣傳治愈率,利用患者、衛生技術人員、醫學機構、專家等名義和形象做證明的形式。禁止利用新聞形式、醫療資訊服務類專題節(欄)目發佈或變相發佈醫療廣告。
記者注意到,針對目前一些醫療廣告愛使用軍隊武警旗號發佈醫療廣告的行為,新《辦法》還特別規定,不得使用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的名義發佈醫療廣告。
嚴重違法將被吊銷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為加大對違法醫療廣告的處罰力度,新修訂的《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對於發佈嚴重違法廣告的廣告主和廣告經營單位,規定工商機關可以並處暫停發佈醫療廣告,直至取消廣告經營單位的醫療廣告經營和發佈資格的處罰,衛生行政部門和中醫藥管理部門可以責令醫療機構停業整頓、吊銷有關診療科目,直至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工商機關可給予警告或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法廣告公告制度
將於近期實施
工商總局廣告監管司透露説,各級工商機關將進一步加大對虛假違法醫療廣告的檢查和監測,重點監測醫療廣告發佈量大、違法率高的區域和媒體,及時向社會公告醫療廣告監測結果。依法從重查處未經審查和擅自更改審查內容及其他違反新《辦法》規定發佈的違法醫療廣告。對發佈違法醫療廣告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工商總局已經出臺了《停止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廣告業務實施意見》,同時,由11部委廣告專項整治部際聯席會議聯合製定的《違法廣告公告制度》也將於近日開始實施。屆時將以公告的形式,公佈嚴重違法廣告案例。
12月集中清理整頓
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者
衛生部醫政司副司長周軍也透露説,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從今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組織各級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集中清理整頓醫療機構虛假違法醫療廣告行為,監督覆蓋率要達到100%。對未經審定出證、篡改出證內容發佈違法醫療廣告的醫療機構進行重點執法監督,對違法違規執業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
【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楊濱】
責編: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