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2月07日 09:29 來源:
日本新娘 |
在日本居住多年,記者發現日本人對於“結婚紀念寫真”有種“執著”的偏愛,即使砸鍋賣鐵也要拍一套漂亮的藝術照。
一套至少要10萬日元
記者有一位日本親戚是大阪大學的博士,少有的英姿颯爽型日本女性。有一次,她熱情地拿出自己的“結婚紀念寫真”讓我欣賞。這相冊有一寸來厚,銅色硬封面一看就是上檔次的材質,不過再看照片上的人就不敢恭維了──新娘臉上的粉沒有半斤也有四兩,白白的臉配上扇子狀的髮型,説她是“巫女作法”都有人信,怎麼也沒法和我眼前這位現代女性聯絡起來。經過解釋,才知道這是日本新娘傳統的“花嫁粧”,用於“結婚寫真”,也用於婚禮。有一批上年紀的女化粧師精通此道,花上幾個鐘頭,無論你的臉是方是圓,保證在鏡頭前拾掇出一個一模一樣的“制式新娘”來,若是趕上集體婚禮,新郎拉錯老婆的事情在所難免。據説要拍七八張這樣的普通婚紗照,10萬日元(約合7000元人民幣)未必夠用。
不拍會被人笑話
按照日本婚俗,結婚前新郎新娘要提前住進高檔飯店,第二天盛裝直奔婚禮現場。照相館的人,便在他們換了婚禮盛裝之後,為他們在賓館房間和附近風景優美處拍攝若干照片。
日本婚禮都是包給固定的婚禮服務公司,屬於一條龍服務,“結婚紀念寫真”包括在內,若不選這項服務是會讓人笑話的。日本的攝影師水平精湛,拍攝的照片光、影、物搭配極為精美。該舉怎樣的傘,舉在哪支手上,早有規範,拍起來駕輕就熟。
明治年間的“照片婚姻”
據説日本人拍婚紗照的傳統可以追溯到明治年間,比我國的婚紗攝影歷史要長得多。按照一位日語老師所講,日本人的結婚紀念照當年曾有特別的意義。在明治時代後期,有大量的日本人到美國等地“洋插隊”,這些人多半是身強力壯的單身漢。因為當時明治政府明確禁止日本人與西洋人結婚,於是這些單身漢只好通過家鄉的朋友介紹,用信件方式找對象了。而女方往往急於攀上這門海外姻緣,於是讓相親照片儘量突出優點,掩飾缺點,逐漸成為了一種潮流。而這種奇特的婚姻,在歷史上則被稱為“照片婚姻”。
有趣的是,美國政府在這方面還曾推波助瀾。1908年,日美簽署“紳士協約”,承認“照片婚姻”,允許日本新娘憑一張新娘粧的照片入境。然而,大概是照片上的日本新娘都長得太相似了,不久美國人就修改了這一協約,規定“照片新娘”必須在到達後於入境處和新郎補行婚禮,由美國牧師帶著宣誓,同時拍照留念。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大正年間美國開始限制移民。這樣的照片傳回故里,成為新娘家炫耀的資本。於是本土新娘新郎也就順理成章接受了結婚要照相的觀念,並且發展成套路化的“結婚紀念寫真”了。(記者 薩蘇)來源:《環球時報》
責編:郭翠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