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內羅畢11月17日電(記者歐颯 藺智深)在肯尼亞首都內羅畢召開的2006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17日晚落下帷幕。來自180多個國家的約6000名代表出席了這次為期12天的大會。
這次大會取得了2項重要成果:一是達成包括“內羅畢工作計劃”在內的幾十項決定,以幫助發展中國家提高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二是在管理“適應基金”的問題上取得一致,基金將用於支持發展中國傢具體的適應氣候變化活動。
大會期間舉行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2次締約方大會和《京都議定書》締約方第二次會議等一系列關於全球氣候問題的國際會議。
聯合國秘書長安南15日出席這次大會高級別會議時,宣佈了幫助發展中國家開發清潔發展機制項目提供額外支持的“內羅畢框架”計劃。在有關這一主題的討論中,與會各方同意幫助非洲獲得更多的清潔發展機制項目。
中國代表團副團長蘇偉説,本次大會是個成功的會議,但他同時指出,應對氣候變化是個長期的過程,涉及政治、經濟、文化等多方面問題,不是幾次談判就能解決的。
印度尼西亞在會議閉幕當天提出,希望明年12月在度假勝地巴厘島主辦2007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是第一個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以應對全球氣候變暖給人類經濟和社會帶來不利影響的國際公約,是國際社會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問題上進行國際合作的一個基本框架。《京都議定書》規定在2008年到2012年期間,35個主要工業發達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礎上平均減少5.2%,而溫室氣體排放量佔發達國家排放總量40%的美國和澳大利亞至今仍然不是《京都議定書》締約方。(完)
責編:戴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