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由河北銷往北京的“紅心鴨蛋”被媒體披露含有“蘇丹紅4號”。消息一齣立即引起一片譁然,雖然北京市以及其他一些省市立即採取了停止銷售等措施,但這一事件又一次讓人們感覺到目前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所存在的“黑洞”。
剛剛過去一年半的時間,北京人的餐桌又一次籠罩在“蘇丹紅”的陰影中。在強烈譴責不法生産者、經營者見利忘義、圖財害命的同時,我們應該反思的是,正是食品安全監管體系中所存在的“黑洞”,助長了那些違法者的“黑心”。
此次紅心蛋事件發生後,有記者質問井陘縣農畜局局長梁萬科,在央視報道中,可以很明顯地看到很多飼料桶都已經被染紅。為什麼記者能看到的漏洞,官員沒有卻無法看到?梁萬科的解釋讓人大跌眼鏡:“一名年過半百的飼料辦工作人員,要面對全縣的養殖戶,根本無法發現飼料的貓膩兒。”梁萬科説,井陘縣飼料辦只有年過半百的老主任一個人,根本無法監管全縣數萬戶的養殖戶。
我國從2002年8月1日起開始實施了食品市場準入制度。目前,涉及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有工商、質監、衛生、農業、藥監、商務等近10個部門,從事食品安全監督的工作人員眾多。而“紅心鴨蛋”卻可以在原料、生産到銷售等各環節一路綠燈。
是“藥蛋”技術性太高,難以查出嗎?消費者趙先生的回答否定了這種假設:“我從不買那種心特別紅的鴨蛋,正常鴨蛋不可能那麼紅,肯定是有問題。”一個普通消費者都可以看出問題,難道我們數以萬計的專業監管人員就無法看出嗎?是缺乏職業敏感,還是根本就不想去發現?
是作案手法太新,沒有監管經驗嗎?顯然也不是。與北京相鄰的天津,2005年就查出大量有問題的“紅心鴨蛋”,天津某地75%的養鴨戶都在鴨飼料裏添加“紅藥”,而這些“紅藥”就是來自河北。遺憾的是,有關方面對此似乎沒有充分重視,直至這一問題再次被媒體曝光,才開始興師動眾。
食品安全事件頻繁發生,暴露出目前我國食品安全監管存在嚴重缺位。各部門之間職能交叉、標準不一、法規不全、監測手段落後等等,難以形成常規化的、有效的監管;而事後問責更是乏力,對肇事者處罰力度小,無法形成足夠的震懾力。
對此,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營養與食品安全系主任何計國建議《食品安全法》修訂後,罰款額度應該提高,誰生産的多就罰的多,按照生産的比例,甚至這個比例不是百分之百,不是百分之五十,是百分之二百地罰,比如賣500萬,就罰1000萬。如果交不起,10萬塊錢判1年,交不起錢就判刑。
同時,一些産地政府或部門只看眼前利益,疏于管理,甚至為制假造假大開綠燈,也助長了造假者的行為。而這完全是一種“短視”。“紅心鴨蛋”事件出現後,使已經有了一定名氣的“河北鴨蛋”和當地很多正規廠家、農戶的經營受到極大影響,對當地經濟發展造成重大損害。
只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從源頭上依法整治市場,嚴懲不法商販,嚴肅追究“紅心鴨蛋”背後的行政過失,才能為消費者創造放心的消費環境。(來源:上海證券報)
責編: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