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本人於2013年6月28日在淘寶網一名為“京東聯通a”的賣家店舖裏,購得一促銷商品,根據當時的商品介紹應於2013年7月25日發貨。然而在未到廣告中的發貨時間,無意發現賣家提前發貨,當時也沒在意,不過根據淘寶規則,僅需要賣家提交已發貨信息則視為發貨,並且在一定時間之後,不管買家是否收到貨品,均視為交易完成,則自動付款予買家。因一直無法查詢物流信息,而且與賣家聯絡,賣家一直不予回應,於是諮詢客服,客服告知,作為買方只能有兩種選擇,申請退款,以保障貨款安全,但退款完成後可以投訴維權,於是我選擇了申請退款,退款也成功,只是在維權時,在沒接到淘寶任何通知的情況,被以證據不足為由,直接撤銷了申訴。對於賣家這種虛假促銷,和虛假發貨的行為,我方表示特別憤怒,並且淘寶網的處理申訴的方式,明顯為賣家的行為提供的庇護。正應了俗稱“店大欺客”。希望網上315申訴能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