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在2013年7月12日入手了一台小米2A手機,在正常使用過程於2013年7月12日,手機突然出現不能讀取SIM卡,應用程序閃退等故障,在第一時間趕到小米售後,工作人員經檢測告訴我,這部手機出現功能故障,我現在可以選擇退機或者換機,如果退機的話,7月12日正好是最後一天,需要馬上操作,在考慮之後,我選擇退機,然後工作人員將檢測報告與我的手機封存,告訴我在網上申請退機操作後,等待客服聯絡,然後一直等到7月13日下午,我收到一條短信,説是客服由於無法聯絡到我,於是將我的退機申請取消。
天哪!我從7月12日到7月13日從未收到小米客服人員的來電,這明顯是小米公司糊弄消費者的伎倆!我經過一下午交涉,小米公司在拿不出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單方面決定,要取消我的退機申請,並且聲明由於這份申請取消的話,我再次提交的最多只能是換機申請,這是對消費者權利的無情踐踏,也是對國家對於此類産品三包規定的直接蔑視!望我的問題引起領導的關注,避免更多的消費者上當受騙!規範小米公司的行為!
此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