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本人於2013年2月5日在上海莘莊聯家超市購買一部HTC X310e手機,4月份手機接聽、撥打電話出現黑屏,送上海七莘路HTC售後維修點維修,5月份拿回手機發現又出現不定時自動重啟,音量鍵不靈,5月15日再次拿到該維修點維修,現場對方對手機進行了檢測,同時也開具了手機屬於保修範圍內的檢測單據(見附件)。5月25日對方工作人員打電話通知我説手機刷機了,不再保修範圍內,當天跟HTC的客服人員電話交涉説我本人並沒有對手機刷過機,但對方説以維修網點的檢測單為準不予處理,5月31日去取機發現手機已經無法開機,當時本人強烈要求對方把手機恢復到能開機狀態,對面同意送總部查看,同時手機留在該網點,到現在兩個月了對方一直以總部沒返還手機為由拖着拿不到手機,本人要求對方提供備用機時,對方以備用機緊張為由不予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