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網上查了無數關於快遞丟件事故的賠償問題,不管是郵政還是消協都沒辦法為消費者維權,快遞丟件未保價只賠運費5賠的霸王條款究竟何人能管,本人於2013年5月31日通過快捷快遞寄出單號為2100025954004的快件,香港快捷快遞公司不但延誤發件,還謊稱快件已簽收,最終拿不出快遞簽收底單,以及賣家提供的監控錄像證明其公司快遞員根本沒有前去送件後承認快件已丟失但卻只賠償運費幾倍作為補償,剩下的損失只能由消費者自己買單,這種規定嚴重助長快遞公司員工不負責任的行為,難道只能通過法院起訴才能解決嗎?快遞丟件給消費者照成嚴重經濟以及精力上的損失,之前看到本網站同樣有廣州華強北賣家對快遞丟件的投訴,廣東華強北專賣手機等一系列電子商品,快遞員都很清楚快件裏面是這類産品,難免會起私心,但消費者卻只能自認倒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