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本人兩部小靈通自2001年至今一直正常使用,常年做二手車貿易就是留的這兩號碼,前期為業務需求常年在名片,宣傳單頁,報紙等,投入廣告費用,一般來電就是業務洽談,大家都知道二手車的利潤,自2013年5月28號聯通在沒有給我任何通知的情況下給予銷號,我是5月3號在客戶親自找過來才知道我的號碼成為空號,我知道在5月28號至6月3號對我造成7個客戶流失,二手車少收購9台,損失達到21萬左右,我的聯通投訴,給的結果是員工誤拆小靈通,聯通要求給我個手機號碼,我沒有答應,他們就托關係找我的親朋好友來勸我,但我的損失誰來負責呢,無人來承擔,我怕以後他們不認他們説的員工誤拆,裝作可以協商叫他們寫在紙上,加蓋聯通的章,現在我就想聯通給我個説法,無什麼沒有任何通知到情況下,給我銷號,給我造成巨大的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