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本人在拉手網(網址http://ningbo.lashou.com/)團購了一款電影票産品,內容是:保利33元巨屏影票一張,價格為33元,團購了2份,因本人比較忙,沒有及時消費,導致訂單過期,經與拉手網協商,拉手網不予退款。因此,懇求予以協調,本人要求將沒有消費2份33元的電影票的款項返回到本人賬戶。
注:本人拉手網此款團購訂單編號:7415367763xj5i82872,下單時間:2013-02-27 ,本人的拉手網用戶名為:jsjkent 拉手網綁定的手機為:15857429837
本人依據是中國寧波網的文章《寧波網絡團購消費爭議處理辦法出爐》,有一段話:“未消費過期作廢”成歷史 對於不少愛團購的消費者來説,未消費過期作廢可以説是一項耳熟能詳的條款了。尤其是在團購網站興起初期。不過今後,“未消費過期作廢”將成為歷史。《辦法》指出,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銷售團購商品或提供服務,不得設定過期後未消費預付款不退的規定。”網址為http://news.cnnb.com.cn/system/2012/12/26/007575553.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