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本人在2012年11月29日晚,在大慶市大商集團百貨大樓二樓他她女鞋專櫃購買一雙女鞋,價格:499元,係皮裏絨面(二棉鞋)。
當時恰逢冬季,並且北方的天氣比較寒冷,購買此鞋後便沒有穿着。轉眼2013年的初春,找出新買的這雙鞋,穿上沒幾天,右腳鞋面前端處,便産生了大約2CM長的裂痕。肉眼可以觀察到該裂痕。
2013年5月1日,找到商家商討此事解決辦法,當時商家以讓我出據發票為由,處理這件事。我本人也承認這雙鞋的發票勿留在衣服中,在洗衣服時遭到損毀。但通過該商場的卡友中心查詢到該筆交易日期。最終,店家又承認是她們銷售的這雙鞋。
1.這雙鞋在本人穿着不到二十天內,怎麼會穿出鞋面裂的問題?以前也購買過同等價位的鞋,都未曾出現問題,為何這雙鞋就出現了質量問題,讓人難以理解!
2.鞋是在商場搞促銷活動時買的,是否有以次充好的嫌疑?商場在處理這一問題上是否為了兼顧商場與廠家的利益,而對消費者進行期瞞行為?
難道説百麗這樣的大企業,根本不注重這樣的形象??請給我們消費者一個滿意的答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