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恒邦房地産
投訴內容: 恒邦地産有涉嫌欺詐消費者的行為,新房還沒拿到手,土地使用年限就只有三十年了,國家規定不是住宅使用年限為70年麼,土地閒置兩年就要回收嗎?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銷售人員還不告訴業主,土地使用年限,誰都可以想象到,新房,可為什麼新房的使用年限只有三十年了,其它的四十年去哪了?麻煩315幫我們這些普通的老百姓維下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