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天津金龍國旅宣傳公司的“泰新馬9晚11日”,旅游品牌:集合地點在公司,公司派車送天津機場起飛,前往新加坡……”等方便爸媽的舉措,並於2月21日登門服務,簽訂合同,收取了8560元(兩人)。
沒想到我們提前交了錢後的42天,今天,金龍國旅竟然通知將“泰新馬9晚11日”擅自改為“新馬泰9晚10天”!第一天的行程改為“北京Q海口 搭乘航班前往海口。 請各位貴賓按照出團通知書準時在機場(北京——筆者注)集合,貴賓辦理登機手續,前往海口,後帶領各位貴賓入住酒店休息。隨後可以自由活動,在海口觀光游覽。”
我們交的是“泰新馬9晚11日”的錢,卻變成了“新馬泰9晚10天”,少了一天國外,多折騰了國內北京、海口機場,我們可都是花甲、古稀的老人啊!
我們多次同金龍國旅交涉,得不到合同“中乙方違約”條款的兌現,甚至同我們叫板“打官司吧!”
呼籲有關部門,可憐可憐我們這些花甲、古稀老人,出手管管金龍國旅,不能讓他們再騙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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