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2年10月左右給父母在大連莊河市大商千盛百貨購一長虹32寸液晶電視,於2013年3月液晶屏壞了。報到莊河售後,來人看了説得返廠。把電視拿走了,連個欠條什麼都沒給。過了一週打電話説是換新機了,拿回來一看,新機圖像失真,顏色較以前機差得沒法説,連個十多歲的小孩來了都看出來了。可是報售後,售後技術人員來了,拿個U盤下個高清視頻,説是沒毛病,但是估計他是看得出來硬説沒毛病的。後來説要不拿商場跟別的電視比照一下。讓我們跟他車帶電視一起去莊河大商千盛百貨對照電視。到了莊河後,技術人員打個電話,説是商場銷售人員不在,關機了。把電視拉到售後店裏了。可是我們去商場一看,銷售人員在。打電話問技術人員,技術人員讓別人把電視給送商場,扔那不管了。還有不是換新機嘛,保修單不給更改日期,日期還要以原先那個為準。問了長虹廠家400都説以新機到那天算保修。強烈要求有關部門嚴查一下莊河的售後,不要再欺騙老百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