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1號店
投訴內容: 1月23日收到平板,發現攝像頭不正常,立即辦理了退貨,1號店説要我寄回給他們,1月27日由順豐寄到了他們提供的地址,等了快一個月,沒消息,我打客服電話問,他們也不知丟到哪了還沒檢查,2月25日他們打電話説檢測的沒問題,寄回給我,並留了廠家的電話叫我有問題直接聯絡廠家維修,之後他們寄錯了貨,把別人的手機寄了給我,又要我寄回去,4月6日收到他們寄回來的平板電腦,看了一下原來反映的後攝像頭問題,變成了前攝像頭不正常。由於1號店的失誤延誤了退換貨的時間及個人使用時間。要求換個正常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