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京東商城
投訴內容: 3月12日我在京東商城團購頁面上團購了中國黃金金條,已經付款給京東,訂單也已經生效,貨品進入出庫狀態,預計送達時間是3月13日。 結果在3月13日京東客服電話通知我,金條價格有誤,要我取消訂單,我沒有同意。 我現在要求京東正常履行合同,給我發貨。 因為京東是直付賬戶,也就是我從網銀直接把錢劃撥給了京東,交易完成,金條現在是我的個人財産,京東沒有理由扣留我的個人財産不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