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2011年末在豪邦緹香公館買了一套房子 房子價格超出了能力範圍 但是因為他們有很好的政策 所以就借錢付了首付 他們政策是:首付40% 然後每半年交2萬 交4年一共16萬打到總房款裏 這期間不計任何利息 四年之後其餘的錢可以貸款也可一次性付 如果選擇這個政策需要每平方多交400元我109得房子 多交了4萬多 因為當時覺得多交4萬 也是划算的 就買了......可是我只交了一次2萬之後也就是去年9月左右 就告訴我 現在必須辦貸款 我是無業者 辦不了貸款 況且因為當時4年不計利息得優惠 我才多花4萬多買的房子 現在4萬多也不能返 辦不了貸款也不管 讓我退房也只返交了得那部分 我欲哭無淚 我借得30多萬的利息不説 1年多房價漲了多少 同樣的錢我根本買不來同樣的房子!!他們一句政策變動沒辦法 就把業主的權益拋至九霄雲外 他們説媒體開發商是一家的 我投訴也沒用 ..我真不知道良心在哪?到底我們應該向誰訴説 誰來保護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