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是成都市區的居民。
家庭用電電壓長期處於235V-241V(國家關於居民用電電壓有質量標準:普通居民電壓標準是單相、交流50HZ,220V;對居民用戶,國家規定電壓偏差允許值為+7%,-10%;電壓波動允許值為2.5%)
我曾多次給電業局熱線反映,電業局都沒有解決,説是我們小區靠變壓器近的原因,首先,即使離變壓器近電壓也要符合國家標準,國家標準沒有説距離近就可以超出,其次,我在另一小區也出現同樣問題,莫非也是離變壓器近?每個小區都離變壓器近嗎?
由於電壓增高,導致用電功率增加,增加電費支出。
電業局惡意提高電壓就是為了增加收費。電業局人為調高電壓,增加收費,就是一種蓄意欺詐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