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是深圳市深業深港(集團)有限公司員工。2010年3月14日,我在金港健身會(該健身會所位於深圳市福田區福強路和金田路交叉口的水圍村金港豪庭小區裙樓,聯絡電話:0755-82042552)交了1600多元,為妻子桑曉青辦了一張VIP健身年卡,日期為2010.3.14-2011.3.16,在此期間可以隨時不計次數前去健身。該卡辦理後,妻子大概去該健身房總共健身了五六次。之後,很快我們由於要備孕,妻子就不再去健身。大概在貴賓卡辦理一個月後,我們找到該會所,要求對該卡實行延期,要求等我妻子生完孩子再使用。但該會所的負責人表示,他們規定健身卡要想延期,必須由醫院開具懷孕證明,否則不能延期,而且也不能退費,並且態度十分強硬。2011年3月後,我們去該會所要求解決問題,工作人員表示該卡已經過期,和他們不再有任何關係。後來我們陸續又多次前去交涉,均無功而返。提前交了1年的高昂費用,僅健身幾次,剩下的費用就被該會所侵吞了,這不是赤裸裸的搶劫嗎?而且,在辦理該卡的時候,該公司也沒有給我們開具任何發票。對這樣的無良商家,我們懇請央視3.15對此進行調查報道,讓消費者不再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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