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本人於2012年10月31日參加天貓預售支付定金(定單編號:241106361708293)在淘寶商城寶縵旗店購買被套,當時支付頁面上明確寫着12年11月21日24:00發貨完畢,我在11月11日支付尾款後,一催再催,於11月25日下午給我發貨,按照天貓延遲發貨規則,該賠付我貨款30%,不超過500元的商城積分,我貨款總價是1790元,照理該賠500元,於是我開始了漫長的索賠之路,12年12月1日我開始售後申請,天貓在2012年12月20日裁定維權成立。當天發來旺旺讓我實名認證,我照他們的意思辦了,但是一直又沒有音信,在我一催再催之下,13年的1月6日讓我再發身份證,戶口本掃描件給他們。當天我傳了,然而在1月7日,突然説無法確認賣家延期支付,無奈在1月9日我只好重新舉證,這原本是非常簡單沒有疑義的延期支付,終天在1月21日天貓又説要賠付我積分,讓我在24個小時內上傳身份證及戶口本。我只好又照他們的意思傳了,但是不,在1月24日天貓又給我發來旺旺,又説不能確定賣家延期支付,我讓他們工作人員給我説原因,他們又説不出來,現在的天貓真能顛倒黑白,指鹿為馬?我的賠付會這麼難。希望315為我做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