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天貓商城11月11日推出家電數碼送紅包活動(規則很多,現在網上還可查)。2012年11月10日晚打天貓客服電話,説明剛好我有3500元預算(想拿200元紅包),而且但是一款預售産品需在10日晚預交定金99元,當問到如何拿到紅包時,客服告知10日晚預交定金99元,8點到15:59補交全款並其他家電數碼滿3333元可拿紅包。結果是成交3500後沒拿到1元紅包,再打客服電話告知前面客服解釋是錯誤的,而且不能幫我解決問題,如要退貨99元預訂金不予退還。我要求暫時不發貨,客服答應;可第三天,東西全部到家,強行銷售。
現打天貓客服電話要求給予解釋,我説明按照客服的解釋購買造成的責任應由天貓承擔,或者全額退款或者補發紅包。客服説明天貓客服有很多規則不了解,但是他們會內部處理,對我不用承擔任何責任,也不會補償。站在消費者的角度我很無奈,氣氛。當我氣氛問客服是否交警臨時指揮出錯導致我出車禍,交警方面是不是不用承擔任何責任這樣一個比方時,客服告訴我就是這樣一個道理。天貓網上文字游戲太多,但是解釋權全歸天貓所有,但是今天所見所聞,真是地道的騙局,強行消費,強行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