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小米公司前期虛假宣傳,以已備好貨(有現貨)來吸引客戶購買,並承諾7天(未強調工作日)能發貨。
在8天后即11月1日早上,卻短信通知未發貨用戶,因為天氣原因,元配件未能達到為由。單方面推遲發貨時間。3-5工作日(算上雙休即5-7天)
這也説明了,小米公司並沒有備貨,是一邊生産,一邊出售。先將消費者的錢拿到手,再用這筆錢去生産的空手套白狼行為
嚴重違反了當時許下的承諾,預計發貨最長鬚時為原來的兩倍。在用戶已經付款後,7天都不能發貨。
以上情況,在我與客服對話中均能確認。截止到2012年11月1日晚上8點20分,我的單仍處於待出庫狀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