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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黑龍江盤中等17處新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名單的通知。我國再添17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其中,黑龍江有6處,位列第一;湖北3處、新疆2處,浙江、江西、四川、西藏、陜西、甘肅各一處。
新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面積、範圍和功能分區等由環保部另行公佈。有關地區將按照批准的面積和範圍組織勘界,落實自然保護區土地權屬,並在規定時限內標明區界,予以公告。
自然保護區的建立及命名
自然保護區分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地方級自然保護區。在國內外有典型意義、在科學上有重大國際影響或者有特殊科學研究價值的自然保護區,列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自然保護區按照下列方法命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是自然保護區所在地地名加“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地方級自然保護區是自然保護區所在地地名加“地方級自然保護區”。有特殊保護對象的自然保護區,可在自然保護區所在地地名後加特殊保護對象的名稱。例如黑龍江北極村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就是自然保護區所在地地名加“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湖北巴東金絲猴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就是將金絲猴這一特殊保護對象名稱加入其中。 (記者寇江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