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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2016年全國導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會議精神,日前,國家旅遊局“全國導遊公共服務監管平臺”培訓班分別在四川成都、福建廈門舉辦。全國各省區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以及設區市級旅遊主管部門及導遊行業組織相關人員約800人參加培訓。
國家旅遊局監督管理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全國導遊公共服務監管平臺”具有五大功能:一是申領電子導遊證,實現對導遊證電子化管理,導遊可通過平臺申請領取基於智慧移動端的電子導遊證,取代原有導遊IC卡;二是對導遊日常服務管理,導遊可在平臺上查詢執業信息、評價信息、獎懲投訴信息等;三是評價導遊服務質量,遊客、用人單位等可通過平臺或對接平臺的商業網站對導遊服務進行客觀評價;四是對導遊執法管理,執法人員通過平臺認證導遊信息、核對行程單和電子合同等;五是其他延伸拓展功能,未來將實現導遊網上培訓、星級評價、信息諮詢、應急管理等服務。
培訓班上,參訓人員圍繞“全國導遊公共服務監管平臺”操作實務尤其是電子導遊證的申請操作進行了學習和演練。電子導遊證作為導遊執業證,以電子數據形式保存于導遊個人的移動電話等移動終端設備中。導遊執業使用電子導遊證,旅遊執法檢查等工作依託電子導遊證開展。通過掃描電子導遊證上的二維碼,可以獲知導遊的身份信息、執業信息、社會評價、獎懲信息等。
記者獲悉,全國電子導遊證申請工作在培訓班上正式啟動,今年3月1日前,各地將陸續組織導遊登錄平臺申請電子導遊證,6月30日原有IC卡導遊證停止使用。(沈仲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