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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若虎
“五一”小長假臨近,關於旅遊的話題又多了起來。但人們討論最多的是“去哪玩”或者“怎麼玩”,少有人提起“出遊應該注意的文明事項有哪些”。
有人認為,文明是自然而然的事,到時候就會注意,用不著時時挂在嘴上;有的人則根本不把文明當回事,連想都不想。幹了不文明的事兒,有的人會自省,有的人卻不以為然,依然我行我素。
文明是一種習慣,不文明也是一種習慣。習慣有好壞之分,怎樣把壞習慣變為好習慣?這裡有兩個層面。一是“自我約束”,即努力提高自己的文明意識。人們總是將文明與素質挂鉤,這種關乎“臉面”的事可不是小事。當你因為擾亂景區正常秩序而遭人白眼時,臉上是否會臊得慌?當你因為在景區做出不文明舉動而被制止甚至處罰時,心情有沒有不好受?臉面一旦丟失,金錢、自由就可能不保。在做事之前,我們應該想想後果,既為自己想,也為他人打算,更為景區、城市乃至國家的形象考慮。
二是“外力作用”,即加大對旅遊行為的監管執法力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等一系列相關法律法規都對遊客的旅遊行為作出了明確規定,只有讓其落到實處,才能充分發揮效力。國家旅遊局制定的《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指出,“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形成後,旅遊主管部門應將“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信息通報遊客本人,提示其採取補救措施,挽回不良影響。必要時向公安、海關、邊檢、交通、人民銀行徵信機構等部門通報“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這説明,遊客如果因不良行為而上了“旅遊黑名單”,不僅會影響到再次旅遊,更會影響到出境、銀行信貸等。一次違規,處處受限。就是要用強硬的措施與嚴格的制度,讓旅遊者“長點心”。
加強文明旅遊建設,既要求遊客遵守秩序、規範行為,也需要景區維護秩序、加強引導。《關於進一步加強文明旅遊工作的意見》強調,要“深化文明景區創建工作”,注重改善景區硬體環境,完善配套服務設施,為遊客遊覽提供安全、文明、舒適、便利的條件,以其良好環境塑造人的文明行為;加強對景區人員的文明禮儀和職業道德教育,優化管理、文明服務,以自身文明帶動遊客文明。
旅遊者要培養文明習慣,景區也要如此。景區如果一味縱容不文明現象,損害其他遊客的利益,就必然付出相應的代價。2015年10月,全國旅遊資源規劃開發質量評定委員會決定,取消河北省秦皇島市山海關景區5A級資質,原因包括“環境衛生臟亂”、“服務質量下降嚴重”等。這為其他景區也敲響了警鐘:遊客的文明行為很大程度上得益於良好的旅遊體驗,既然景區不遵規守紀、管理混亂,又怎能對遊客有過多要求呢?
習慣的培養有一個過程,過程的長短決定於努力的程度。期待“五一”旅遊彰顯努力的成果,讓文明成為旅遊標配,在文明旅遊中創造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的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