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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5月6日電 6日,中國足協在其官網公佈對河北華夏幸福球員耿曉峰的處罰決定,因其在比賽中肘擊斯威球員,將遭到三場禁賽,並罰款三萬。
足協公告全文如下: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9年5月1日,燕京啤酒2019中國足協盃第四輪場序69場,重慶當代力帆足球俱樂部斯威隊與河北華夏幸福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重慶奧體中心體育場舉行。
根據比賽監督報告、裁判員報告及視頻等,當比賽進行到第90+ 3分鐘,河北華夏幸福足球俱樂部隊1號球員耿曉峰肘擊對方球員頸部,被紅牌罰令出場,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五十三條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
一、 對河北華夏幸福足球俱樂部隊1號球員耿曉峰予以停賽3場(中超聯賽第八輪場序60場計入停賽場次內) ;
二、罰款人民幣3萬元。
上述處罰應按照《中國足球協會關於違規違紀的停賽執行細則》第八條、第十二條,《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十七條的規定執行。
本處罰決定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中國足球協會將依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的規定,堅決嚴肅處理各類違規違紀行為 ,凈化賽場風氣。望名參與方能夠共同維護比賽秩序和來之不易的足球發展環境。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