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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巴塞羅那7月6日體育專電 西甲巴塞羅那隊球星梅西6日被西班牙的一家法院判處21個月監禁。他的代理律師表示,梅西將就此提起上訴,為自己正名。
法庭指控梅西和他的父親涉嫌在2007至2009年間,利用在伯利茲和烏拉圭的公司隱瞞肖像權所得收入,借此逃稅416萬歐元,這些收入來自梅西與阿迪達斯、百事可樂等多家公司簽訂的肖像權合同。
梅西的代理律師巴西加盧波和桑切斯-貝拉表示,通過上訴有可能改變法院的判決,説服法院相信梅西和他的父親沒有不當行為。他們提供的一份聲明説:“根據最高法院關於此事的最新條款,被告的上訴理由看起來能夠獲得支持。”
法院同時宣佈,梅西和他的父親(梅西的經紀人)還被罰款350萬歐元(約合2590萬元人民幣)。不過根據西班牙法律的慣例,初犯且非暴力犯罪、被判低於2年有期徒刑的人有被判緩
刑的可能,因此梅西和他的父親可能不會面臨真正的牢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