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權:“交警打交警”不能只有“説法”沒真相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21日 09: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互聯網時代,信息爆炸,真假信息在網絡上魚龍混雜,進入公眾視野。這時,在一般公眾心目中,權威信息的發佈部門和新聞媒體當然是享有權威的了。

    但是,如果兩個權威信息渠道關於同一個事件,給出的説法截然不同,那該怎麼辦?如同一句古老的諺語:鐘錶店的老闆永遠不知道準確時間。

    近期發生在西安的關於“交警打交警”的新聞,就是如此情況:兩天之內,兩個理應比較權威的信息公佈渠道——陜西電視臺和西安公安局交警支隊,對6月17日發生的違章逆向駕駛無牌奧迪車被扣、繼而引發的交警打交警事件,先後“給出了説法”。然而,居然在違章當事人、打人事發地點兩個關鍵方面都出現了根本分歧。

    當權威渠道的説法大相徑庭時,民眾們就有理由開動自己的想象力了。第一個蹦出來的詞是:“真相”——到底誰在説謊?到底為什麼説謊?

    公眾對真相的渴求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迫切過。因為,太多的社會事件,如前段時間的“富士康十二連跳”,或者“在押人員非正常死亡”,抑或民眾比較關心的經濟適用房被權力自肥事件,背後都隱藏著大眾對“真相”的關注。

    個人或者企業,出於個人私利而掩蓋真相,勉強有理可循。然而,上述諸多事件中,一個讓人不安的跡象是,權威信息的發佈渠道也正在參與虛假信息的製造。為著眼前利益,不惜自損形象,甚至肆意遮掩真相,而不是堅持追究真相。大眾對真相的關注,在很大程度上來自於對自身處境的關切。

    這還不是問題的全部。個別權威信息的發佈渠道對事件的解釋,往往無視常規邏輯。比如西安“交警打交警”事件,明擺著互相衝突、截然不同的解釋,後面的信息發佈者,卻不向大眾解釋為何兩次説法會大相徑庭。處理問題時,不向公眾解釋真相,只是向公眾“給説法”,這種漫不經心,在骨子裏,其實是一種官本位的傲慢。

    事實上,如果根據陜西電視臺的説法,既然記者事發後採訪過違章司機,求證這一事件真相並不難。按照最簡單的邏輯,公眾也可以認定,在這一事件中,起碼有一個“權威”機構在公然説謊,甚或兩個渠道都在説謊,權威渠道的公信力再次受到損害。可以説,無論最終問題出在哪一方面,都體現了權威機構面對真相的輕慢態度,以及傲慢導致的“給説法”症候。

    互聯網時代,人人都是麥克風,現在,國家已經在重視互聯網輿論的問題,並著手培訓官員的應對能力。樹立(或者説修復)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刻不容緩。從制度入手,加強監督和究責,扼制這種只給説法不給真相的權力傲慢。

(劉志權 原題:真相不能簡約成“説法”)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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