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發芾:公開“三公”支出到底難在哪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18日 08:2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高強日前接受採訪時表示:從當前預算管理的基礎工作來看,公開“三公”支出還存在一定困難。因為我國財政實行“分級管理”制度,全國各級政府的“三公”支出不能都由財政部編制出來,即使編制出來也不一定準確。只能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由各級政府自行編制、自行公開,對人民負責。(《新京報》6月17日)

  高強的説法在一定程度上是對的,但似乎並不全面。

  地方政府(如縣鄉政府)的預算,中央政府固然不掌握,那裏的“三公”支出,中央政府也不一定清楚,讓中央政府對其進行公佈,確實勉為其難。不過,在已公開的中央政府各部門的預算中,並無“三公”支出的項目。中央機關能否先作表率,將此項開支統計出來,向公眾作個交代?在財政“分級管理”制度下,中央政府仍然應該把本級政府的“三公”支出列出來。

  在預算公開這點上,地方政府比中央政府確實更少積極性。今年中央政府各部門基本上公佈了預算的大項,但絕大多數地方政府根本就沒有任何動靜。而中國浪費驚人的“三公”支出,絕大多數分佈在省、市、縣、鄉這些地方政府。這説明,各級政府根本不願向人民交代“三公”支出這樣的人民有權利知道的情況。

  除了政府不願公佈外,中國預算制度存在缺陷,無法通過預算體現“三公”支出的實際,這也不能回避。

  本來,按照規範的預算制度,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都應納入預算,受預算的統一管理和約束。但在中國,納入預算、接受預算監督的資金只是一部分。各級政府擁有大量的不受預算監管的“體外循環”的預算外資金,以及根本就是違法所得的制度外資金。這些資金被叫做小金庫,而不少“三公”支出使用的錢正來自小金庫。有些“三公”支出更是手段離奇,典型的是向下屬單位或相關企業攤派,或借用其車輛,辦公用房等。

  這就是説,如果不把政府收支完全納入預算,增加預算的完整性,如果不嚴格規範公權力的界限,那“三公”支出就可以通過種種手段逃避預算監管。所以,完善預算制度,將政府一切收支納入預算,“三公”支出的準確數字才可能逐漸明朗。

  即使是列入預算的資金,由於預算監督形同虛設,有關部門也仍可以改變其預算用途,將本來用於其他正當事項的資金用於“三公”支出。不少地方擠佔、挪用教育經費用於“三公”支出,教育部門也將教育經費用於教育官員的“三公”支出。這些是公眾熟知的。表面上看,預算中各項經費分類明確,用途合理,但預算執行一旦遭遇權力之手,就會被調劑、挪用、擠佔、剋扣,最終用於上不了臺面的公款吃喝、旅遊、蓋房、買車。這只能説明我們的預算缺少剛性的約束。

  預算經過議會通過,本來就具有法律屬性,執行者不能隨意更改;確需調整,則需人大同意。但現行《預算法》對於隨意改變預算的做法沒有規定嚴厲的法律責任,致使有關部門和領導任意調整預算的現象非常普遍。數額巨大的“三公”支出,常隱身於一些用途非常合理的預算背後,從表面上看不出破綻。

  所以,我們既需要政府公開“三公”支出,也需要完善和強化預算的完整性統一性法制性,使公開的預算能準確地反映“三公”支出的實際情形,公眾由此才可去監督執行和問責政府。

 

責編:任釗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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