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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規定:今後,成片開發的商品房,都必須拿出一定比例做經適房和廉租房,以避免在客觀上造成“富人”與“窮人”的隔離,此舉引起了一些爭議(6月16日《揚子晚報》)
如果説窮人們比較集中地居住在某個區域是一種無奈的選擇的話,那麼,富人們聚居在某些地方則是一種建立在雄厚的經濟基礎之上的自發行為。
應該説,這種“窮富分居”的局面繼續發展下去,必然會導致“富人”與“窮人”在地域和心理上的距離越來越大。從這個角度來説,武漢市試圖通過出臺商品房開發的新規定,來縮小乃至消弭“窮人”與“富人”之間在空間和心理上的距離的做法,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問題是:就算政府能夠百分之百地保證那部分經適房和廉租房落到窮人的手裏,可誰又能保證富人們也對這種“窮富混居”式的商品房保持比較高的購買熱情呢?只怕連開發商都心裏沒底。因為畢竟,就住房需求而言,富人們其實遠沒有窮人們那麼迫切。
看來,要讓富人們心甘情願地與窮人混居在一起,先得搞清楚富人們為什麼在住所的選擇上爭先恐後地往一起集中,然後再對症下藥。否則的話,武漢市出臺的這一政策,充其量也不過把成片的“富人區”、“窮人區”化整為零,分解成一幢幢“富人樓”、“窮人樓”而已,很難從根本上消弭窮人與富人在心理上的隔閡。
那麼,富人們為什麼要自覺地聚居在一起呢?在我看來,倒不是因為富人們有一種與生俱來的鄙視窮人的心理;而且,一個人財富的增長與他對待窮人的態度之間也沒有什麼必然的聯絡。上推三代,大家也還都是窮人;何況,富人的生活中,也處處離不開窮人。比較合理的解釋是:一個人,當他的財富積累到一定程度時,他就會去追求與自己的經濟實力相匹配的政治、社會地位,而住所面積的大小與居住環境的好壞又在一定程度上體現著一個人社會地位的高低。此種情況下,一些新開發的面向大眾的樓盤滿足不了富人們“靠住所凸顯自己社會地位”的需求,反而是那些為富人們量身定做的,打著“豪華”、“至尊”、“絕版”等誘人招牌的樓盤大受富人們的追捧。這才是“富人區”形成的真正原因!
富人們靠住所凸顯自己的社會地位有錯嗎?沒錯!最嚴重也不過是一種“炫富”行為;開發商投富人之所好,為他們量身打造高檔住宅小區有錯嗎?沒錯!他們只是根據市場需求進行開發而已。
如此説來,實現窮富混居,消弭窮人與富人之間在空間和心理上的距離豈非永無可能?非也!
在當今中國社會,比實現“窮富混居”更迫切的是實現“官民混居”。放眼全國各大城市,有幾個地方的公僕們不是聚居在寬敞明亮的“福利房”中心安理得地享受著“與民分居”後的那一份“清靜”?誰敢拍著胸脯説公僕們自覺地聚居對富人沒有一點示範效應呢?公僕也好,富人也罷,他們的聚居,在老百姓的眼裏都帶有一定的“不與不如己者為鄰”的色彩,都是一種“畫地為牢”的傲慢行為。富人們的許多表現固然令人失望,脫口而出的“我是局長“之類的驕橫難道就不令人心傷?
我相信,假如有一天,當公僕與民眾的住房不再截然分開時,富人與窮人的住房自然也會渾然一體。退一步説,就算富人們的覺悟不高,到那時還不願與窮人混居,政府再出臺相關的政策予以引導,豈不更顯得順理成章和更有説服力?
責編:任釗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