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龍:端午還節於民比申遺更重要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15日 11: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如何從節日傳承與創新中感受文化的自信與共享,在日益浮躁的現代社會中歸還傳統節日的親情與寧靜,比申遺更為重要。

    明天是端午節,也是申遺成功後的首個端午節。為了將端午節申遺,去年由湖北秭歸縣的“屈原故里端午習俗”、黃石市的“西塞神舟會”,與湖南的“汨羅江畔端午習俗”、江蘇的“蘇州端午習俗”一起“打包”,並最終申遺成功。

    端午節為何要申遺?中國民俗學會名譽會長、國家非遺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副主任烏丙安前幾天在新落成的秭歸屈原祠接受採訪時説,申遺就是要把古老傳統的端午節還給老百姓,讓老百姓從中享受尊嚴和幸福。

    在傳統節日大有演繹成消費節日、淪為商家謀利之機時,在申遺成為景點漲價的序曲和藉口時,相關人士重申遺是為了把原汁原味的傳統節日還給老百姓,不能讓公眾買票、交錢過傳統節日,聽起來確實是個很好的理由。特別是在端午申遺成功後,有消息説,春節、清明、中秋等傳統節日都已納入申遺計劃,因而,以端午申遺為鑒,防止申遺的變味,如此澄清就顯得更有必要。

    與這種表態截然相反的是,民間認為端午節申遺,是受2005年韓國“江陵端午祭”被聯合國宣佈為“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産代表作”的刺激。其實申遺與否和保護傳統節日文化並無必然關係,不是説申遺成功了,端午節就有了文化內涵;也不是説端午節不申遺,其節日韻味就一定會淡化。而且倘若什麼節日都要申遺,未來中國將成為一個遺産保護大國。可是遺産保護大國如果不注重保護文化遺産,只關注遺産的數量多少,那麼再多的申遺成功也不會帶來文化傳承上的自豪感。

    然而,讓老百姓享受端午的節日尊嚴與幸福,説起來容易做起來難。一方面我們看到,即便申遺成功後,圍繞端午最初發源地的爭議仍在繼續,最近就有湖北秭歸和蘇州兩地,稱各自為端午的最初起源地。這種爭議和時下流行的名人故里之爭如出一轍,節日只是被當作經濟的一個道具,和真正的節日保護、挖掘節日文化內涵無關。至於和老百姓的關係,則更談不上,如此何來節日尊嚴?

    另一方面,所謂的節日文化傳承除了申遺之外,大都異化為作秀、或是偽文化的附庸。節日文化的保護、傳承和創新是密不可分的,在傳承創新的基礎上,適當注入現代元素,體現節日文化的與時俱進。然而,在節日文化上,人們對創新的渴求很容易簡單化為引進、模倣,根本談不上什麼創新;要麼只能陶醉在古文明中自我安慰。而這才是傳統節日文化式微的根本原因所在。比如在首屆海南定安端午美食文化節上,一重達613斤、用613張粽子葉包裹、用時15小時製作的“粽子王”與公眾見面。端午節要吃粽子,這是文化習俗,但以“粽子王”、豪華包裝的形式給粽子強行附加扭曲的節日文化,對公眾來説,不但是對節日尊嚴的褻瀆,而且變相加重了公眾的節日負擔,節日幸福感也就蕩然無存。

    南宋思想家朱熹曾説:自敬,則人敬之;自慢,則人慢之。要讓老百姓從傳統節日中享受到尊嚴與幸福,申遺不是必要的選擇,如何讓公眾從節日傳承與創新中感受到文化的自信與共享,在日益浮躁的現代社會中歸還傳統節日的親情與寧靜,或許更為重要。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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